金管會公布金檢缺失及改善作法
【記者蘇春瑛/台北報導】 2026/10/0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循「金融檢查指導原則」,公布一一五年度上半年金融機構主要檢查缺失及改善作法,涵蓋金融控股公司等十個業別,重點聚焦防制詐騙與洗錢、消費者保護、內部管理及資訊安全四大領域。

在防制詐騙與洗錢方面,部分金融機構未落實開戶審查,致人頭公司或異常帳戶流入;對虛擬帳號申請及警示帳戶未即時通報;代理人交易查證不足。金管會要求強化開戶審查、持續交易監控、即時通報警示帳戶,並落實代理人查證,避免金融服務遭不當利用。

消費者保護方面,缺失包括未建置理財專員與客戶通訊比對機制;房貸業務誤導投保房貸壽險;基金廣告未揭露警語;推介不適合商品予非專業投資人。金管會表示,已要求不得搭售壽險,基金銷售須揭露風險資訊,並簽訂推介契約,確保消費者知情權。

內部管理方面,部分董事未申報利害關係人資料,授信或交易前未查詢對象是否為利害關係人,授信比較作業不符規定。金管會要求確實建檔、查詢並留存紀錄,授信條件須依規比較,避免利益衝突。在資安上,缺失包括網站安全設計不足、主機權限管理鬆散、資產清冊與日誌管理不完整、APP檢測與權限審核不確實,要求強化網站安全標頭、第三方函式庫評估、主機權限納管、資產與日誌集中管理,並落實APP檢測與漏洞修補,提升資安防護。

金管會表示,透過定期公布檢查缺失與改善作法,協助金融機構掌握監理重點,檢討流程並建立控管機制,達成自律導正,促進健全經營與金融市場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