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檢偵辦宜蘭縣消防局職員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 訊問後諭知交保
【記者董秀雲/宜蘭報導】 2026/05/28

▲宜蘭地檢署偵辦宜蘭縣消防局職員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經檢察官訊問後諭知交保。(記者董秀雲攝)
宜蘭縣消防局災害搶救科涉入餐會核銷不實,檢調於五月廿六日大動作約談時任搶救科長、現任第一大隊長張舜堯等六人,已有四人列被告,經檢察官複訊後,於今(廿七)日第一大隊長張舜堯及實際承辦核銷的行政科賴姓科員,各諭知十萬元交保,林姓科員五萬元交保,王姓科員無保請回,全案將朝貪污治罪條例及偽造文書罪擴大偵辦。

由於大批檢調人員突擊查案,宜蘭縣消防局內部氣氛凝重,私下議論紛紛,但進一步詢問都避而不談,引發關注。

宜蘭地檢署偵辦宜蘭縣消防局職員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經檢察官訊問後諭知交保。宜蘭地檢署接獲情資,宜蘭縣消防局職員辦理「特種搜救隊國家認證計畫」中型搜救隊伍能力分級檢測結訓作業時,疑有相關採購案件以不實單據核銷等不法情事,宜蘭地檢署隨即指派檢察官郭庭瑜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成立專案小組全力偵辦。專案小組經向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於五月廿六日至宜蘭縣消防局等地點執行搜索,查扣相關卷宗等物品,並通知被告張舜堯等六人到案說明。

經專案小組偵辦發現,被告張舜堯、賴姓及林姓科員等人於辦理採購案件時,涉嫌以不實單據核銷經費,經檢察官郭庭瑜、葉怡材、曾尚琳、林愷橙漏夜訊問後,認被告張舜堯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重大,諭知張張舜堯以新臺幣十萬元交保,賴姓科員以十萬元交保,林姓科員以五萬元交保,其餘被告請回。

據了解,宜蘭縣消防局搶救科被查出去年七月有場宴飲餐會核銷不實,金額初估數萬元,手法疑有浮報等情事,檢調追查後,發現不只一場宴飲涉及不法,懷疑仍有其他餐會以同樣手法操作,不僅要擴大偵辦,還要追查資金流向,不排除有高層涉案,是否淪為長官個人小金庫,將是下一波調查重點。

宜蘭縣消防局有高達七成採購案屬搶救科業務,廿六日一早先被約談的王姓、林姓科員僅是本案形式上承辦人,下午再被傳喚的賴姓科員,才是實際參與核銷的承辦人,經調查官約談後,張舜堯及王姓、林姓、賴姓科員等四人列被告,深夜移送地檢署複訊。廿七日諭知交保,全案將朝貪污治罪條例及偽造文書罪擴大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