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檢偵辦宜蘭消防局長徐松奕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重大 諭知50萬元交保
【記者董秀雲/宜蘭報導】 2026/06/18

▲宜蘭縣消防局長徐松奕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重大,經檢方諭知五十萬元交保。(記者董秀雲攝)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偵辦宜蘭縣消防局長徐松奕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經檢察官訊問後,於六月十六日晚間諭知五十萬元交保。這也是繼宜蘭地檢署於五月廿六日首度搜索宜蘭縣消防局後,檢調第二次搜索,經擴大追查發現消防局長徐松奕涉案。

宜蘭地檢署偵辦宜蘭縣消防局辦理「特種搜救隊國家認證計畫」中型搜救隊伍能力分級檢測結訓作業時,疑有相關採購案件以不實單據核銷等不法情事,經專案小組向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續於六月十六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至宜蘭縣消防局長室等地點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並通知被告徐松奕等人到案說明。

經專案小組偵辦發現,被告徐松奕等於辦理採購案件時,涉嫌以不實單據核銷經費,經宜蘭地檢署檢察官郭庭瑜訊問後,認被告徐松奕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重大,諭知徐松奕以新臺幣五十萬元交保,林姓業者以五萬元交保。

宜蘭地檢署於五月廿六日首度指揮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兵分五路搜索消防局及相關人員住處,並通知六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複訊後,時任災害搶救科長、現任第一大隊大隊長張舜堯,以及承辦相關業務的賴姓科員、林姓科員等人,涉嫌於採購案件中以不實單據核銷經費,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偽造文書等罪嫌偵辦。

當時檢方認定張舜堯等人犯罪嫌疑重大,裁定張舜堯與賴姓科員各以十萬元交保,林姓科員以五萬元交保,其餘人員請回。

檢調後續擴大追查發現,疑似有多場餐會及相關活動支出涉及核銷爭議,部分款項疑與宴飲酒水及其他非公務支出有關。由於公務經費對宴席金額及核銷項目均有相關規範,是否有人藉由其他名目申報、規避核銷限制,成為檢方調查重點。

六月十六日上午,專案小組持搜索票再度前往宜蘭縣消防局搜索,並同步搜索徐松奕住處。徐松奕被帶離前,面對媒體詢問時僅表示:「我相信我的同仁是清白的。」隨後配合調查人員前往調查站接受訊問,晚間諭知五十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