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司機仍須以號誌為主

  【記者何佩蓉/台北報導】針對台鐵列車防護系統(ATP)故障頻繁致影響行車安全,台鐵局表示,ATP系統雖然對於行車安全有助益,但仍屬於輔助設備,司機員運轉列車仍須以號誌顯示注意安全運轉為主。

  宜蘭大里站發生列車邊撞事故導致重大傷亡事件,引起台鐵內部司機員要求台鐵必須在一個月內改善ATP。

  而台鐵局表示,主要功能在由車上電腦研判實際速度與允許速度,超速時產生告警或緊軔作用,並且強制於險阻號誌機前停車,以避免冒進號誌。除此還具有防止過站不停、啟動車上旅客資訊系統及記錄行車運轉異常狀態等。

  而台鐵也解釋,就行車安全防護功能而言,ATP相較於舊有ATW/ATS系統,已提升至更高的層次,並廣為先進國家採用。而ATP系統雖然對於行車安全有助益,但仍屬於輔助設備,司機員運轉列車仍須以號誌顯示注意安全運轉為主。

  而引發此次爭議的大里站事故,台鐵局也重申,經過查證後司機員犯下兩項疏失,因此與ATP系統並沒有必然關係。台鐵說明,首先司機員回程更換次位機車為本務機車後,啟用ATP過程中電腦螢幕顯示「軔機無法測試」之警告一次,司機員未徹底檢查「ATP(EBMV)拷克」是否位於「正常位」,即逕行將「ATP隔離開關」扳至「隔離位」停用ATP。除此ATP停用後,司機員未依規定向綜合調度所、機務段相關單位報備行駛,加強注意運轉,並且未確認龜山、大里站間第一閉塞號誌機顯示「注意號誌」,持續以約每小時九十公里的速度行駛,等到發現大里站進站號誌機所屬號誌預告機及外方「ATS標誌」燈顯示紅色燈,連續三次忽略號誌的警示,始採取緊急緊軔,後來因煞車距離不足,才會導致冒進大里站進站號誌機邊撞第二七一九次車。

  而臺灣鐵路工會二十二日邀集相關幹部及臺鐵局開會,針對ATP故障頻繁致影響行車安全作出討論。結論中指出,如司機員在列車始發前發現ATP車上設備故障,機務段接獲司機員通知後應即更換機車或加派助理司機員。而司機員在出發後發現ATP車上設備故障而不及由機務段更換機車或加派助理司機員時,應即減速至ATP系統司機員責任時速二十五公里以下並通知前方轄區機務段更換機車或加派助理司機員。另外也包含了試運轉列車應派雙人乘務。如為機車試運轉,應指派指導司機員共乘,使司機員能專心於運轉工作。以及台鐵局應建立機制協調相關負責運轉人員,共同協助ATP設備故障列車注意前方路線運轉、閉塞狀況,以協助該ATP設備故障時列車能安全到站。

  至於ATP現行缺失如何改善及改善時程,台鐵局野將在一個月內召開會議請各機班代表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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