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體細胞可治療自身疾病
【記者鍾佩芳/台北報導】 2025/06/16

您知道自體細胞可治療自身疾病嗎?衛生福利部於二○一八年九月六日修正「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將共六項國外已施行、風險性低,或已於國內實施人體試驗達一定個案數,安全性可確定、成效可預期的細胞治療項目,明列為細胞治療技術納管,包含周邊血幹細胞、免疫細胞、脂肪幹細胞、纖維母細胞、骨髓間質幹細胞及軟骨細胞,開放治療的疾病涵蓋慢性缺血性腦中風、嚴重下肢缺血症、經標準治療無效之血液惡性腫瘤、實體癌、癒合困難傷口、大面積燒傷、皮膚及軟組織缺損、退化性關節炎及膝關節軟骨缺損、脊髓損傷等。

為保障民眾接受細胞治療技術的品質與安全,衛福部透過雙管齊下的方式加以管理。首先,醫療機構須提出細胞治療技術施行計畫,經衛福部審查核准後,才可提供施行細胞治療技術的服務;同時,為監督細胞製備過程,衛福部委任「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針對細胞製備場所執行「人體細胞組織優良操作規範」(簡稱GTP)認可查核,唯有取得衛福部GTP認可的細胞製備場所,才具有細胞治療技術的細胞製作資格。截至二○二四年底,共有四十一家細胞製備場所通過GTP認可檢查。

有衛福部的把關,民眾可以放心接受細胞治療,可至衛福部網頁(https://celltherapy.mohw.gov.tw/index.htm)查詢相關核准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