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暴力 伤害医事人员身心
近年来,医疗暴力事件层出不穷,从言语辱骂、威胁恐吓到肢体攻击,不仅对第一线医事人员造成身心伤害,更严重冲击医疗体系正常运作与民众就医安全。护理师护士公会全国联合会对於任何形式之医疗暴力,表达最严正的谴责,将持续监督相关制度落实,并与主管机关共同努力,捍卫每一位医事人员的执业尊严与人身安全。
依据《医疗法》第二十四条明文规定,医疗机构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医事人员执行医疗业务时之人身安全。医疗暴力并非单一偶发事件,而是制度、环境与管理未能即时回应风险所造成的结果。全联会强调,防制医疗暴力,不是医事人员的个人责任,而是医疗机构不可回避的法定责任与管理义务。为此,全联会郑重呼吁全国医疗机构,务必全面落实以下保护人员措施∶
一、建立可即时启动的医疗暴力通报与应变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置明确、全院熟悉的医疗暴力定义、分级通报与应变流程,确保暴力事件皆能即时被通报、被处理、被追踪,而非被忽视或私下消化。
二、确保第一线工作人员的即时安全防护。高风险单位如急诊、精神科、感染科等,应配置紧急求救设备、二十四小时足够保全人力与警政连线机制,并清楚界定现场指挥与支援角色,让医事人员在危险发生时能「立即求援、优先保命」。
三、提供完整的法律支持与零容忍立场。医疗机构应主动协助受暴人员搜证、报案与法律谘询,明确宣示对医疗暴力「零容忍」,不得因担忧冲突、舆论或行政成本,而劝阻同仁依法提告或申请相关保护。
四、启动完善的员工关怀与复原支持。医疗暴力的伤害不仅发生在当下,更可能留下长期心理创伤。医疗机构应提供心理支持、後续追踪、公伤假与工作调整机制,协助同仁安心复职,避免「二次伤害」导致人员流失。
五、落实预防与教育训练。防制医疗暴力不能仅停留在张贴海报或口头宣导,应定期办理跨单位情境演练,强化全体人员对於提早警觉、去激化沟通与自我保护之实务能力,真正做到预防胜於事後补救。
依据《医疗法》第二十四条明文规定,医疗机构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医事人员执行医疗业务时之人身安全。医疗暴力并非单一偶发事件,而是制度、环境与管理未能即时回应风险所造成的结果。全联会强调,防制医疗暴力,不是医事人员的个人责任,而是医疗机构不可回避的法定责任与管理义务。为此,全联会郑重呼吁全国医疗机构,务必全面落实以下保护人员措施∶
一、建立可即时启动的医疗暴力通报与应变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置明确、全院熟悉的医疗暴力定义、分级通报与应变流程,确保暴力事件皆能即时被通报、被处理、被追踪,而非被忽视或私下消化。
二、确保第一线工作人员的即时安全防护。高风险单位如急诊、精神科、感染科等,应配置紧急求救设备、二十四小时足够保全人力与警政连线机制,并清楚界定现场指挥与支援角色,让医事人员在危险发生时能「立即求援、优先保命」。
三、提供完整的法律支持与零容忍立场。医疗机构应主动协助受暴人员搜证、报案与法律谘询,明确宣示对医疗暴力「零容忍」,不得因担忧冲突、舆论或行政成本,而劝阻同仁依法提告或申请相关保护。
四、启动完善的员工关怀与复原支持。医疗暴力的伤害不仅发生在当下,更可能留下长期心理创伤。医疗机构应提供心理支持、後续追踪、公伤假与工作调整机制,协助同仁安心复职,避免「二次伤害」导致人员流失。
五、落实预防与教育训练。防制医疗暴力不能仅停留在张贴海报或口头宣导,应定期办理跨单位情境演练,强化全体人员对於提早警觉、去激化沟通与自我保护之实务能力,真正做到预防胜於事後补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