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費新冠疫苗 4/7起供逾65歲長者及免疫不全者接種
【記者鍾佩芳/台北報導】 2026/03/13

為提升對高風險族群的健康保護,疾管署參考國際接種建議,並經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會議討論,自今年四月七日起,符合資格者可再接種第二劑新冠疫苗,以提高免疫保護力,同時提醒尚未接種本季新冠疫苗的六十五歲以上長者和高風險族群趕快接種,建立對新冠病毒的免疫保護力。

疾管署表示,自今年四月七日起提供六十五歲以上長者、五十五至六十四歲原住民、滿六個月以上且有免疫不全或免疫力低下患者再增加接種一劑新冠疫苗,與前一劑間隔至少六個月(一八○天)。

目前新冠疫苗已接種超過一六六萬人,其中六十五歲以上長者已累計接種約一百萬人,其中約有七十五萬人可在今年四月底接種第二劑,呼籲符合接種條件民眾踴躍接種。另外先前還沒接種的民眾,也可踴躍接種,建立免疫保護力。

這一季新冠疫苗六十五歲以上長者接種率約二○‧八%,國外同年齡長者接種率大多介於四○至五○%間,疾病管制署希望透二十二縣市政府及醫療院所共同努力,提六十五歲以上長者接種率推升到四○%。

疾管署強調,國內與國際間新冠病毒傳播風險持續,接種新冠疫苗仍是預防新冠併發重症最有效的方法,新冠併發重症本土病例有九成以上未接種本季新冠疫苗,並以六十五歲以上長者(占七十三%)及具慢性病史者(占八十一%)為多。國內供應之兩種廠牌公費新冠疫苗對於目前國內外主流變異株均安全有效,且國內新冠疫苗不良事件通報情形已下降與流感疫苗相當,無觀察到須立即採取相關措施之安全疑慮,提醒民眾別因過往接種經驗而擔憂副作用影響。

此外,公費新冠疫苗擴大提供全國滿六個月(一八○天)以上民眾接種措施已延長至今年四月三十日止,全家皆可接種新冠疫苗,請扶老攜幼共同接種,尤其家中如有六十五歲以上長輩尚未接種或已接種第一劑且間隔達六個月,請鼓勵長輩們前往接種,保護自己也保護家人之健康,共同降低重症和死亡發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