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僥倖 車輛逾檢註銷遭查獲 傷荷包又麻煩
【記者方一成、林明佑╱彰化報導】 2024/08/15

▲彰化監理站呼籲,切勿心存僥倖繼續行駛或停放道路,若經查緝罰鍰,汽車並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牌照。(記者方一成攝)
彰化監理站與彰化縣交通警察隊監警聯合路檢,合作辦理註銷號牌查緝專案,八月十四日於大村鄉查獲一輛自小客車停放於道路,經詳查該號牌因逾期檢驗遭註銷,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舉發,車輛當場移置保管並扣繳牌照。

彰化監理站站長黃建興今(十五)日表示,此種未經檢驗合格情況下仍行駛道路的車輛,且還未投保強制險,明顯是危害道路安全的潛藏未爆彈,將會聯合警察機關加強取締,另外提醒民眾,一般車輛被註銷、吊銷的原因不外乎是汽車不依期限參加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且逾期六個月以上;車主死亡後,繼承人未於車主往生一年內至監理機關辦理車輛繼承過戶;車主經處分吊扣汽車牌照,仍不依期限繳送汽車牌照,遭吊銷其汽車牌照等等,請車主要特別注意。

彰化監理站呼籲,車輛如經註銷牌照,應儘速至公路監理機關繳回號牌不可再繼續行駛。牌照遭吊銷或註銷者,若車牌不再使用,應到監理機關辦理報廢;若還要繼續使用,汽、機車牌照須滿六個月,且經公路主管機關檢驗合格後,始得請領牌照,才能再行駛道路。切勿心存僥倖繼續行駛或停放道路,若經查緝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規定舉發,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六00元以上一0八00元以下罰鍰,汽車並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牌照。車主如欲查詢牌照狀態,可透過監理服務網/首頁/汽機車/ 行照及牌照/ 牌照現況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