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骚法施行逾2年 逾8成经告诫未再犯
【记者王先国/台北报导】 2024/10/13

《跟踪骚扰防制法》通过迄今已近三年,施行逾二年,内政部日昨召开防制跟踪骚扰推动谘询小组第二届第一次会议,由刘世芳部长主持,邀请司法院、卫生福利部等单位派代表与会,会中对於各部会跟踪骚扰防制情形给予肯定,据内政部统计,超过八成以上跟踪骚扰案件在警察机关核发书面告诫後,行为人即未再有骚扰行为,使被害人免受侵扰,落实人权保障。

内政部表示,《跟踪骚扰防制法》系以「聚焦性别暴力案类」、「行为犯罪化」、「犯罪调查与即时保护并行」、「补充现行法之不足」及「纳入跨部会协力机制」之原则立法,藉由刑罚化及书面告诫制度,达到迅速吓阻跟踪骚扰行为的效果。此外,对於可能危及被害人生命安全之紧急案件,由警察机关报请检察官指挥侦办,透过拘提、逮捕或建请检察官声请羁押等刑事强制处分,有效降低行为人再犯。

统计一一一年六月至一一三年七月跟踪骚扰案件数据,各警察机关共受(处)理六三二九件跟踪骚扰案件,当事人双方为家庭成员或亲密关系者,计有二四九五件(卅九____),馀各类关系合计三八三四件(六十__孥);行为人性别以男性较多,共五二九一人(八十三__孥),女性则为七五五人(十一____),馀为网路骚扰等行为人性别不详之情形,计有二八三人(四____);被害人性别以女性五六○三人(八十八____)居多,男性则为七二六人(十一____)。

统计各类跟踪骚扰行为态样排名,以「通讯骚扰」占最多(三八六○次,廿四%),「盯梢尾随」次之(三四八二次,廿一__孥),「监视观察」则是排名第三(二八八六次,十七____)。期间各警察机关共核发五○五三件书面告诫,超过八成以上案件经警察机关核发书面告诫後行为人即未再犯。法院跟踪骚扰保护令审理终结三六○件,核发二三五件,核发率六十五____。

内政部强调,《跟踪骚扰防制法》自施行以来,各警察机关均以专业与积极态度审慎应对执法,透过中央与地方通力合作及个案逐案控管,持续贯彻各项防制工作,务使保护工作落实到全国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