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澄清徵收碳费不会造成绿色通膨
对於有关媒体报导引述台中市政府经发局宣称特定单一电厂缴费高达十五亿,将造成绿色通膨等资讯,环境部今(十三)日郑重澄清,这是错误的讯息。依据气候变迁因应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发电厂应缴交的碳费可扣除提供电力消费的排放量,意即发电厂只缴交厂内自用及线损排碳的碳费。碳费徵收对象可提出自主减量适用优惠费率,高碳 漏风险行业的收费排放量有过渡调整作法。徵收碳费不会造成绿色通膨,环境部已完整公布碳费制度各项资讯,请各界不要因对制度不了解,发表对於碳费徵收的错误推论,而衍生不必要的困扰。为使各界能充分了解碳费徵收制度,环境部已汇整碳费议题重点说明手册,内容包含∶碳费徵收对象、子法规范重点、减量成效、费率审议重点与经济冲击评估(对GDP、物价及房价影响说明)、碳费支用、政府辅导资源及碳边境调整机制等。为方便各界查询碳费制度相关资讯,已於气候变迁署网站设置「碳费专区」(网址∶https://gov.tw/cZC),欢迎想要了解碳费制度的朋友下载相关资讯。
环境部说明,碳费徵收对象为公告应盘查登录及查验温室气体排放量之排放源,且年排放量超过2.5万公吨CO2e的电力业、燃气供应业及制造业,预估徵收对象约为二八一家企业(五百厂),并不包含营建业、住商部门及交通运输部门等直接影响民生物价的对象,碳费费率审议会也已经确认以一般费率300元/公吨CO2e、优惠费率B 100元/公吨CO2e到优惠费率A 50元/公吨CO2e的费率情境下,对总体经济(GDP)影响为0.009%到0.12%;对消费者物价指数(CPI)的影响则是0.006~ 0.08%,也就是说碳费开徵对於GDP及CPI造成的影响并不明显,更不会造成绿色通膨。
环境部自今年八月廿九日公告碳费制度三项子法後,针对碳费子法已办理三场说明会,参与人数逾一千五百人,与会业者也多表达将提出自主减量计画的申请,以争取适用优惠费率;另外,许多企业为因应国际净零趋势,在自身ESG的报告书中也已明确揭露净零路径的规划方向,多数也都可以透过争取适用优惠费率,来降低碳费开徵的影响,碳费制度就如同一面明镜,可以用来检视企业是否真的有落实减碳。
环境部表示,为稳健推动我国碳定价制度,对於高碳 漏风险产业,该部也参考欧盟、韩国及新加坡等国家的做法(如∶给予部分免费核配或免税额),於碳费收费办法中设计对应过渡转型措施,对於取得经核定之自主减量计画的业者,可申请高碳 漏风险认定,以适用排放量调整系数(初期为0.2),在我国碳边境调整机制上路前,可确保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并降低碳费开徵初期对於产业的影响。
环境部说明,碳费徵收对象为公告应盘查登录及查验温室气体排放量之排放源,且年排放量超过2.5万公吨CO2e的电力业、燃气供应业及制造业,预估徵收对象约为二八一家企业(五百厂),并不包含营建业、住商部门及交通运输部门等直接影响民生物价的对象,碳费费率审议会也已经确认以一般费率300元/公吨CO2e、优惠费率B 100元/公吨CO2e到优惠费率A 50元/公吨CO2e的费率情境下,对总体经济(GDP)影响为0.009%到0.12%;对消费者物价指数(CPI)的影响则是0.006~ 0.08%,也就是说碳费开徵对於GDP及CPI造成的影响并不明显,更不会造成绿色通膨。
环境部自今年八月廿九日公告碳费制度三项子法後,针对碳费子法已办理三场说明会,参与人数逾一千五百人,与会业者也多表达将提出自主减量计画的申请,以争取适用优惠费率;另外,许多企业为因应国际净零趋势,在自身ESG的报告书中也已明确揭露净零路径的规划方向,多数也都可以透过争取适用优惠费率,来降低碳费开徵的影响,碳费制度就如同一面明镜,可以用来检视企业是否真的有落实减碳。
环境部表示,为稳健推动我国碳定价制度,对於高碳 漏风险产业,该部也参考欧盟、韩国及新加坡等国家的做法(如∶给予部分免费核配或免税额),於碳费收费办法中设计对应过渡转型措施,对於取得经核定之自主减量计画的业者,可申请高碳 漏风险认定,以适用排放量调整系数(初期为0.2),在我国碳边境调整机制上路前,可确保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并降低碳费开徵初期对於产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