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部∶不会同意台亚陆域风场开发案
【记者王先国/综合报导】 2025/09/09

经济部昨(八)日表示,近日有关媒体报导台亚风能计画在东海岸开发三处陆域风场,因涉及景观、噪音、环境敏感区域等环境议题,於环评搜集意见阶段引发地方反弹。经济部强调依法严格把关陆域风场设置,台亚风能开发案未取得地方共识、释疑生态影响前,经济部不会同意开发。

经济部表示,目前已依法严格把关陆域风电设置,所有开发案都须依环评法规办理环境影响评估及取得地方政府同意,再由经济部正式转送环境部进行实质审查,期间会公告环说书摘要并举办公开会议。目前台亚风能三处案场仍处在环评程序之筹备阶段,尚未提出电业开发程序。

经济部说明,国内既有陆域风电皆符合环评及电业申设程序,并未对环境与生态造成重大影响,环境部亦已加严陆域风电实施环评标准,陆域风机与建筑物距离五百公尺内即须办理环评,并依噪音管制法订定噪音管制标准,日间不得超过五十分贝及夜间不得超过四十分贝,确保风电发展与地方、环境兼顾。

此外,经济部已会同法务部成立「绿能产业廉政平台」及跨部会专案小组,持续防范不当干扰与弊端,排除外部不当势力影响,确保绿能推动在公开、透明且健全的制度下稳健前行。

经济部强调,已明确要求陆域风电开发须依环评法规、电业法、电业登记规则等相关规定,备齐环评文件与地方政府同意文件,方能申设,若地方未有共识且地方政府不支持,经济部亦不可能同意,确保开发过程兼顾绿能发展与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