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總長人事同意權 立院5/5表決
【中央社台北十七日電】 2026/04/18

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今天決定,檢察總長人事同意權案將於五月五日上午記名投票表決。

現任檢察總長邢泰釗五月七日任期屆滿,總統賴清德三月十三日依據法院組織法第六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提名現任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徐錫祥為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四月八日及九日聯席審查徐錫祥人事同意權案。立法院朝野黨團上午協商決定,五月五日與四月廿四日、四月廿八日合併為一次會議,五月五日上午進行檢察總長人事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表決。

此外,朝野黨團也同意,五月五日下午邀請審計部審計長列席報告一一三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四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審核經過並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