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防法审查 民团吁全面禁止加味菸
【记者锺佩芳/台北报导】 2026/07/15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预定於今(十五)日上午逐条审查行政院函请审议的《菸害防制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并并案审查各委员提出的修正草案。由一七三个家长、医疗、消费者及公益团体组成的「台湾拒菸联盟」表示,行政院版为补强电子烟等类菸品执法漏洞之关键修法,联盟明确支持尽速完成审查与後续程序。台湾拒菸联盟呼吁,朝野尽速通过行政院版,并在不延宕前提下同步补强「警示图文提高至八十五%」与「全面禁止加味菸」。

联盟强调,行政院版必须尽速通过,而提出「警示图文提高至八十五%」及「全面禁止加味菸」是在不延宕修法前提下补强儿少保护,非以新增诉求阻挡行政院版。

立法院法制局近日对此草案提出《菸害防制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评估报告》报告,以新加坡与香港的现行作法,建议我国修法应考量实务执法人力与私人领域取证的难度,宜先采行「公共场所优先管制」策略,并建立分级管理与比例原则。

针对第九条,行政院草案将加热装置等指定菸品必要组合元件纳入标示规范,方向值得肯定,但健康警示图文面积仍维持五○%。联盟呼吁将警示图文面积提高至八十五%。

针对第十条,联盟主张应於母法中将一一一年行政院菸防法草案∶「全面禁止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或其他使用天然或人工调制口味、风味之添加物」纳入,防止业者规避管制。WHO於二○二五年进一步呼吁各国禁止菸草及尼古丁产品中的所有风味,并指出风味会掩盖产品的刺激感、提高对年轻人的吸引力,促使年轻人尝试及持续使用。

台湾拒菸联盟提出三项呼吁∶第一,行政院版核心条文优先完成审查。类菸品持有、违法供应链、网路流通与违法物品没收、没入等漏洞,必须尽速补上,不应因其他条文意见而延宕。

第二,请朝野委员在逐条讨论时同步补强第九条及第十条。将警示图文提高至八十五%,并在母法中明文全面禁止加味菸。两项措施都有既有政策基础,也都有本次并案审查的议程基础。

第三,若部分法制文字当日仍未取得共识,不得因此搁置全案。应先完成行政院版核心条文审查,并要求主管机关就尚未纳入的儿少保护措施,公开提出明确、可受社会检验的後续法制作业时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