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局玩具檢驗總動員 護兒童安全
為確保玩具買得安心、用得安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智慧財產局於昨(十二)日共同召開記者會,由標準局長陳怡鈴主持,標準局針對玩具檢驗規範與管理制度,智慧局則就商標及著作權相關規定提出說明。標準局指出,針對國外公布之瑕疵玩具商品資訊,如美國CPSC、歐盟Safety Gate等,均於該局「商品安全資訊網」揭露(https://safety.bsmi.gov.tw/),並通報衛生福利部,提醒民眾及相關托育單位立即停止使用,另要求國內電商平台預防性下架,避免不安全玩具流通使用,共同建立兒童安全防護網。
標準局表示,依國家標準對玩具之定義,凡設計、製造、銷售、陳列或標示供十四歲以下兒童玩耍遊戲之產品均稱之為玩具。目前已依國家標準將卅一類玩具列為應施檢驗範圍,於進口或出廠前須符合檢驗規定,貼有商品安全標章,方能進入國內銷售。主要檢驗項目包括:化學性,如塑化劑、重金屬;機械物理性,如小物件、銳邊;電驅動性,如短路、絕緣保護;生物性,如生菌數及警告標示文字等,以確保玩具的安全性。
標準局強調,對於市面上流通商品,每年均辦理市場檢查及購樣檢測,尤其將新興流行性玩具列為重點查驗對象。如發現未完成檢驗程序,處以新臺幣二十萬元至二百萬元罰鍰,倘違規商品總價未達新臺幣十萬元者,得處新臺幣一萬元至十萬元罰鍰,並限期回收改正,屆期未回收改正,再處新臺幣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罰鍰。
針對智慧財產權保護部分,智慧局特別提醒,玩具本體或外包裝上,若是印製未獲授權的美術圖案,即屬著作權法上的盜版品,輸入或販售這些盜版品,可能涉及侵害著作權;如未經商標權人同意,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註冊商標,也可能涉及侵害商標權,而且這樣的盜版玩具品質堪慮。民眾如發現疑似侵權商品,可檢附相關事證,向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各地方警察機關、派出所或撥打「一一○」專線報案。
標準局表示,依國家標準對玩具之定義,凡設計、製造、銷售、陳列或標示供十四歲以下兒童玩耍遊戲之產品均稱之為玩具。目前已依國家標準將卅一類玩具列為應施檢驗範圍,於進口或出廠前須符合檢驗規定,貼有商品安全標章,方能進入國內銷售。主要檢驗項目包括:化學性,如塑化劑、重金屬;機械物理性,如小物件、銳邊;電驅動性,如短路、絕緣保護;生物性,如生菌數及警告標示文字等,以確保玩具的安全性。
標準局強調,對於市面上流通商品,每年均辦理市場檢查及購樣檢測,尤其將新興流行性玩具列為重點查驗對象。如發現未完成檢驗程序,處以新臺幣二十萬元至二百萬元罰鍰,倘違規商品總價未達新臺幣十萬元者,得處新臺幣一萬元至十萬元罰鍰,並限期回收改正,屆期未回收改正,再處新臺幣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罰鍰。
針對智慧財產權保護部分,智慧局特別提醒,玩具本體或外包裝上,若是印製未獲授權的美術圖案,即屬著作權法上的盜版品,輸入或販售這些盜版品,可能涉及侵害著作權;如未經商標權人同意,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註冊商標,也可能涉及侵害商標權,而且這樣的盜版玩具品質堪慮。民眾如發現疑似侵權商品,可檢附相關事證,向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各地方警察機關、派出所或撥打「一一○」專線報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