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青年村落文化行動 徵件至10/15
文化部一一六年「青年村落文化行動計畫」自即日起至十月十五日徵件,邀請十八至四十五歲本國及符合資格的外國籍青年,從自己關心的地方議題出發,用文化行動回應社區需求、創造改變。文化部表示,無論是文化傳承保存、地方知識轉譯、世代共創、環境永續、族群文化或公共參與,只要有好的想法與行動方案,都有機會獲得支持,除一年期計畫外,也可申請二年期計畫,每年最高可獲得一五○萬元實作獎勵金,協助青年把理想化為具體行動。
文化部指出,計畫分為「村落文化行動類」及「創新文化事業類」二大類別。「村落文化行動類」鼓勵青年運用地方知識與文化資源,透過社區參與及共同行動,回應在地公共議題;「創新文化事業類」則鼓勵青年發掘並轉譯地方文化特色,結合創新思維與經營模式,發展兼具文化價值與市場潛力的創新文化事業,讓文化不只是保存,更能成為帶動地方發展的新動力。
文化部指出,計畫分為「村落文化行動類」及「創新文化事業類」二大類別。「村落文化行動類」鼓勵青年運用地方知識與文化資源,透過社區參與及共同行動,回應在地公共議題;「創新文化事業類」則鼓勵青年發掘並轉譯地方文化特色,結合創新思維與經營模式,發展兼具文化價值與市場潛力的創新文化事業,讓文化不只是保存,更能成為帶動地方發展的新動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