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限期完成整理興港自辦市地重劃區 維護所有權人權益
臺南市第七十八期興港自辦市地重劃區自民國八十九年九月核准成立籌備會辦理重劃業務,一零六年六月完成重劃工程進度七成查核,迄今工程進度雖近九成卻仍未竣工,重劃行政與工程進度皆停滯不前,廢弛重劃業務情節重大;南市地政局依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規定,要求重劃會於今年七月卅一日前完成整理,並完成改、補選理監事事宜,遂行重劃業務,以維土地所有權人權益;若未依限完成整理,將依規定辦理重劃會解散處分。
南市地政局表示,經查南市第七十八期興港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因理事長在重劃區內所持有土地面積未符獎勵重劃辦法規定,且理事會成員中亦有人已歿,理事人數未符獎勵重劃辦法規定,故理事會組成不符法令規定,亦無法正常運作,廢弛重劃業務情節重大。
地政局指出,多次發函催促重劃會召開會員大會重新改、補選理監事遂行重劃業務,惟重劃會未能順利召開會員大會,重劃業務停滯不前,戕害全區超過二百多位土地所有權人權益,使土地所有權人無法地盡其用,更影響都市發展,將依法執行公權力,捍衛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南市地政局表示,經查南市第七十八期興港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因理事長在重劃區內所持有土地面積未符獎勵重劃辦法規定,且理事會成員中亦有人已歿,理事人數未符獎勵重劃辦法規定,故理事會組成不符法令規定,亦無法正常運作,廢弛重劃業務情節重大。
地政局指出,多次發函催促重劃會召開會員大會重新改、補選理監事遂行重劃業務,惟重劃會未能順利召開會員大會,重劃業務停滯不前,戕害全區超過二百多位土地所有權人權益,使土地所有權人無法地盡其用,更影響都市發展,將依法執行公權力,捍衛土地所有權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