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俊宇罷免案涉幽靈連署 國民黨部林明昌等12人被起訴
集體式造假!宜蘭地檢署於昨(十九)日偵結起訴國民黨宜蘭縣黨部委林明昌等十二人抄寫偽造民進黨立委陳俊宇罷免案提議人名冊約四千份、行使偽造提議人名冊約一一○六份。宜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宜蘭縣警察局偵辦宜蘭縣立委陳俊宇罷免案提議人名冊涉嫌偽造等案,偵查終結。被告林明昌、俞淩傑、陳堅豐、李姿慧、林○平、汪○均、麥○萍、陳○惠、李○燕、詹○華、謝○木、沈○珍等十二人,均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非公務機關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及刑法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嫌。
罷免團體「滿城封宇」因涉抄民進黨宜蘭縣立委陳俊宇罷免連署,宜蘭地檢署發動兩波搜索,首波羈押三人,國民黨宜蘭縣黨部主委林明昌以八十萬交保及在押的黨部書記長俞凌傑、黨部總幹事陳堅豐、黨部秘書暨礁溪鄉黨部主任李姿慧等人。宜檢偵結,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偽造私文書罪嫌起訴林明昌在內共十二名黨部人員。
不起訴處分:被告林○榮、李○玲、官○德、謝○成、蘇○娜、夏○弘等六人均查無積極證據證明渠等參與該件偽造或行使罷免案提議人名冊之犯罪事實,犯罪嫌疑不足,均為不起訴處分。
簡要起訴事實指出:國民黨宜蘭縣黨部主委林明昌、俞凌傑書記長、陳堅豐總幹事、李姿慧秘書暨黨部主任、林○平黨部主任、退伍軍人工作委員會原黃國蘭黨部汪○均總幹事、麥○萍黨部主任、陳○惠黨部主任、李○燕黨部主任、詹○華黨部主任、謝○木黨部主任、沈○珍黨部主任等十二人均為正職黨工,於民國一一四年一月廿二日前某日,接獲國民黨中央下令,須於一一四年二月三日春節結束開工日,取得罷免宜蘭縣陳姓立委第一階段所需之三六五三份提議人名冊,並送至中央選舉委員會,渠等明知難以在短時間內取得合格份數之提議人名冊,竟於一一四年一月廿二日,由林明昌、俞凌傑、陳堅豐下令上開黨工須於一一四年一月廿三日、廿四日至國民黨宜蘭縣黨部會議室集合抄寫偽造黨員名冊,以完成陳俊宇立委罷免案之提議人名冊。
罷免團體「滿城封宇」因涉抄民進黨宜蘭縣立委陳俊宇罷免連署,宜蘭地檢署發動兩波搜索,首波羈押三人,國民黨宜蘭縣黨部主委林明昌以八十萬交保及在押的黨部書記長俞凌傑、黨部總幹事陳堅豐、黨部秘書暨礁溪鄉黨部主任李姿慧等人。宜檢偵結,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偽造私文書罪嫌起訴林明昌在內共十二名黨部人員。
不起訴處分:被告林○榮、李○玲、官○德、謝○成、蘇○娜、夏○弘等六人均查無積極證據證明渠等參與該件偽造或行使罷免案提議人名冊之犯罪事實,犯罪嫌疑不足,均為不起訴處分。
簡要起訴事實指出:國民黨宜蘭縣黨部主委林明昌、俞凌傑書記長、陳堅豐總幹事、李姿慧秘書暨黨部主任、林○平黨部主任、退伍軍人工作委員會原黃國蘭黨部汪○均總幹事、麥○萍黨部主任、陳○惠黨部主任、李○燕黨部主任、詹○華黨部主任、謝○木黨部主任、沈○珍黨部主任等十二人均為正職黨工,於民國一一四年一月廿二日前某日,接獲國民黨中央下令,須於一一四年二月三日春節結束開工日,取得罷免宜蘭縣陳姓立委第一階段所需之三六五三份提議人名冊,並送至中央選舉委員會,渠等明知難以在短時間內取得合格份數之提議人名冊,竟於一一四年一月廿二日,由林明昌、俞凌傑、陳堅豐下令上開黨工須於一一四年一月廿三日、廿四日至國民黨宜蘭縣黨部會議室集合抄寫偽造黨員名冊,以完成陳俊宇立委罷免案之提議人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