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擦撞不理會 恐吃肇逃罰單和刑責
日前有一名林姓貨車司機駕車發生事故,他下車扶起對方車輛後便開車駛離,結果經警方調查後認為林姓貨車司機肇事逃逸,依法開單告發。林姓貨車司機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審理後判決林姓貨車司機敗訴!對此,新北裁決處指出,發生事故後未依規定處理擅自駛離,若為無人受傷或死亡案件處三千元罰鍰;應上道安講習課程並吊扣駕照一至三個月;若致人受傷或死亡,除吊銷駕照亦可能有刑事責任。
經法院審理,駕駛人於事故發生後應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以適當處置,係為維護現場安全、確認有無人員傷亡、保存事證及通知警察機關釐清責任,除當事人自行和解外,駕駛人仍有留置現場、維持現場並通報員警義務,係提醒駕駛人善盡行車安全責任,判決林姓貨車司機敗訴。
根據裁決處統計,去(一一三)年新北市列管肇事逃逸案件共四千九百七十七件,較前一年增加四百八十八件;裁決處提醒,發生車輛擦撞等事故,不論車損嚴重性,皆應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報警處理。若駕駛人發生事故後未依規定處理即擅自駛離,無人受傷或死亡案件處三千元罰鍰,應上道安講習課程並吊扣駕照一至三個月;若致人受傷或死亡,除吊銷駕照亦可能有刑事責任。
裁決處提醒駕駛人千萬勿以為只是小擦撞就置之不理,或將他人車輛扶正便離開,這都可能會吃上肇事逃逸罰單和刑責。
經法院審理,駕駛人於事故發生後應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定以適當處置,係為維護現場安全、確認有無人員傷亡、保存事證及通知警察機關釐清責任,除當事人自行和解外,駕駛人仍有留置現場、維持現場並通報員警義務,係提醒駕駛人善盡行車安全責任,判決林姓貨車司機敗訴。
根據裁決處統計,去(一一三)年新北市列管肇事逃逸案件共四千九百七十七件,較前一年增加四百八十八件;裁決處提醒,發生車輛擦撞等事故,不論車損嚴重性,皆應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報警處理。若駕駛人發生事故後未依規定處理即擅自駛離,無人受傷或死亡案件處三千元罰鍰,應上道安講習課程並吊扣駕照一至三個月;若致人受傷或死亡,除吊銷駕照亦可能有刑事責任。
裁決處提醒駕駛人千萬勿以為只是小擦撞就置之不理,或將他人車輛扶正便離開,這都可能會吃上肇事逃逸罰單和刑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