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暑期專案勞動檢查 維護青少年工讀權益
【記者李嘉祥/台南報導】 2026/07/11

許多青年學子暑假選擇工讀體驗職場並累積社會經驗,臺南市政府勞工局及職安健康處除配合內政部針對常僱用暑期工讀生的連鎖速食、連鎖藥妝、連鎖超商、零售賣場、加油站及飲料店進行「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專案勞動檢查,督促事業單位落實法令,同時也公布暑期工讀常見違法樣態,透過多元方法守護學子勞動權益。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受僱於適用勞基法的事業單位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均屬勞動基準法保障的勞工,不會因約定的工作時間長短而有差別,工資、休假、例假、休息日、請假等勞動條件規定均與一般勞工無異;常有雇主與勞工約定試用期情形,現行勞動法令對「試用期間」雖無明文規範,勞資雙方可依工作特性,在不違背契約誠信原則下自由合意約定合理的試用期,但勞動條件仍須全面符合勞基法。

王鑫基局長也提醒雇主給付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應準備出勤卡或簽到簿逐日登記工讀生上下班時間,領薪水時應全額直接給付並提供薪資單,不得預扣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每七日中應有二日休息,勞工加班應依法加成計給加班費。

南市職安健康處長李炫昌指出,去年統計暑期工讀期間勞基法常見五大違法樣態為延時工資未依規定給付、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至分鐘為止、假日出勤未加倍給付工資、延長工時超過法定標準及未依規定給予例假休息等,將針對經常僱用學子的事業單位加強輔導與宣傳,並針對常見違法樣態加強查核,維護青年學子勞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