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稽查微型電動二輪車租賃

▲南市交通局會同經發、消保等局處聯合稽查微型電動二輪車租賃業者,確保用路安全與維護消費者權益。(記者李嘉祥攝)
為避免民眾租賃未掛牌投保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影響交通安全,臺南市政府交通局會同經濟發展局、警察局、法制處消保官、嘉義區監理所臺南監理站組成聯合稽查小組抽查八家微型電動二輪車租賃業者,查核是否合法經營、租賃車輛是否完成掛牌投保強制險、有無改裝等;抽查結果,業者提供的租賃車輛均完成掛牌與投保,外觀無明顯改裝。
交通局長王銘德表示,年滿十四歲且不需駕照即可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很多人以此為代步工具,倘車輛未依規定領牌投保,甚至違法改裝,會嚴重影響用路安全;市長黃偉哲對此相當重視,交通局從源頭進行把關,藉由跨機關合作加強查核與法規宣導,讓業者更了解相關規範,進一步保障民眾消費權益與交通安全。
王銘德局長指出,市府透過公司商業登記資料庫、監理系統車籍資料庫,交叉比對出提供微型電動二輪車租賃業者,並將稽查範圍鎖定臺南火車站重要交通節點、觀光地區提供微型電動二輪車租賃業者;稽查項目包括是否合法經營、租賃車輛是否完成掛牌與投保強制險、有無明顯改裝、是否符合定型化契約規定、有無教導駕駛人車輛操作方法與行駛道路規定等。
交通局說明此次抽查的八家業者提供的租賃車輛均經審驗合格完成掛牌,且外觀無明顯改裝,也提醒民眾租賃微型電動二輪車時應選擇完成掛牌與投保強制險車輛,業者在民眾租車前也應確實說明車輛操作方式、騎乘規範與相關交通法規,並同時確認車況良好,相關安全配備齊全。
交通局長王銘德表示,年滿十四歲且不需駕照即可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很多人以此為代步工具,倘車輛未依規定領牌投保,甚至違法改裝,會嚴重影響用路安全;市長黃偉哲對此相當重視,交通局從源頭進行把關,藉由跨機關合作加強查核與法規宣導,讓業者更了解相關規範,進一步保障民眾消費權益與交通安全。
王銘德局長指出,市府透過公司商業登記資料庫、監理系統車籍資料庫,交叉比對出提供微型電動二輪車租賃業者,並將稽查範圍鎖定臺南火車站重要交通節點、觀光地區提供微型電動二輪車租賃業者;稽查項目包括是否合法經營、租賃車輛是否完成掛牌與投保強制險、有無明顯改裝、是否符合定型化契約規定、有無教導駕駛人車輛操作方法與行駛道路規定等。
交通局說明此次抽查的八家業者提供的租賃車輛均經審驗合格完成掛牌,且外觀無明顯改裝,也提醒民眾租賃微型電動二輪車時應選擇完成掛牌與投保強制險車輛,業者在民眾租車前也應確實說明車輛操作方式、騎乘規範與相關交通法規,並同時確認車況良好,相關安全配備齊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