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烧炭企图杀子未遂 判刑2.8年
家住在金山的吴姓妇人,去年七月间,涉嫌将其幼子以药物迷昏,再企图以烧炭方式造成一氧化碳中毒欲结束其幼子生命,幸经警方据报後送医治疗,救回一命,吴姓妇人触犯杀人未遂罪,经基隆地方法院审理终结,判处吴姓妇人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
吴姓妇人患有妄想型思觉失调症,虽有药物治疗,但未按时服药,长期照护其子,身心俱疲且面临生活压力,吴姓妇人基於杀人之犯意,去年七月二十四日购买餐点返回住处後,将安眠药物捣碎,掺入餐点中,喂食其子使其昏睡,再企图以烧炭方式拟造成一氧化碳中毒方式结束其子生命。
警方将全案依杀人未遂移送法办,法院审理期间,被告坦承所犯过错,且颇有悔意,核情量处吴姓妇人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本案仍可上诉。
吴姓妇人患有妄想型思觉失调症,虽有药物治疗,但未按时服药,长期照护其子,身心俱疲且面临生活压力,吴姓妇人基於杀人之犯意,去年七月二十四日购买餐点返回住处後,将安眠药物捣碎,掺入餐点中,喂食其子使其昏睡,再企图以烧炭方式拟造成一氧化碳中毒方式结束其子生命。
警方将全案依杀人未遂移送法办,法院审理期间,被告坦承所犯过错,且颇有悔意,核情量处吴姓妇人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本案仍可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