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關荷包! 基警即日起在16處路口科技執法 加強取締不減速停讓行人車輛
【記者趙智偉/基隆報導】 2025/12/08

▲基隆市警察局自即日起,在全市16處易肇事路口與主要路口,運用手持式測速照相設備加強取締不減速停讓行人的車輛。(記者趙智偉翻攝)
攸關荷包,駕駛人要特別留意!基隆市警察局自即日起,在全市16處易肇事路口與主要路口,針對行近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的違規車輛,運用手持式測速照相設備加強取締,違者開罰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鑑於近期多起行人交通事故,引起極為重視行人安全的市長謝國樑關切,7日特別到警察局聽取近期交通事故統計與改善作為,要求警察局針對「車輛不停讓行人」的違規行為,加強執法力道,強化行人安全,降低行人事故發生。

警察局統計,114年1月1日至12月7日,共計發生187件行人事故。其中,因車輛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未減速停讓行人而肇事者計有121件,佔總事故數64.7%,比例非常的高,也顯示行人事故大都是駕駛人未能減速停讓行人而發生事故。

基隆市警察局為即刻提升行人用路安全,局長林信雄指示所屬自12月8日起,在全市16處易肇事路口與主要路口,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1項第2款「駕駛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規定,針對汽車駕駛行近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的違規車輛,運用手持式測速照相設備加強取締,以保障行車與行人安全。

警察局規劃運用手持式測速照相設備加強取締的16處路口分別是:仁二路、愛七路口;忠三路、公園街口;成功一路、光一路口;精一路、龍安街口;信二路、義三路口;義二路、信四路口;信二路、中興路口;東信路288號前路口;自治街、開元路口;百六街107巷口;過港路、寧靜街口;暖暖街197巷口;安樂路二段188號、安和一街口;西定路198號前;中華路、通仁街口;基金一路56號前等16處路口。

基警交通隊指出,上述16處路(段)口,車輛都須符合該路段速限,警方的取締標準,是以取締過路口「等速」或「加速」為主。另外,車輛進入路口前,須有減速的行為,警方在執法過程中,會偵測行經斑馬線前後的速度,並審酌實際車流狀況來做個案認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駕駛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違者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基警交通隊表示,執法取締只是手段,目的是希望駕駛人都能養成行近路口行人穿越道前能主動減速、停讓的良好駕駛習慣,落實「行人安全優先」理念,希望行人事故能夠不再發生,期盼民眾共同配合遵守交通規則,建立更安全及友善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