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毒駕車禍添冤魂 73歲老翁宣告不治
【記者趙智偉/基隆報導】 2025/12/11

▲基隆市發生毒駕重大車禍,造成1死2傷,現場一片凌亂,警方查扣肇事車輛。(記者趙智偉翻攝)
基隆市於12月9日晚間發生毒駕重大車禍,造成1死2傷、7車受損。其中,出門倒垃圾的73歲陳姓老翁,經醫護全力搶救,於11日宣告不治,警方報請檢察官相驗後,後續將依公共危險致死罪嫌另再移送偵辦。另外,涉嫌毒駕的陳姓肇事者,10日晚間已被法官裁定羈押。

重傷的陳姓老翁經醫護人員搶救一天多的時間,延至11日凌晨宣告不治,家屬便向警方報案;老翁的女兒也悲痛的在臉書社群上貼文疾呼,請政府一定要重視毒駕、酒駕的問題,並指「他善良的爸爸為了救旁邊的那個人,自己被大力撞擊在車底下,於11日凌晨心跳停止離開了,毒駕、酒駕害死了多少個家庭,要修法嚴懲」。

32歲的陳姓男子,12月9日晚間近7時左右,駕駛黑色賓士轎車行經南榮路段,突然急駛撞上路旁車輛及路人,造成出門倒垃圾的73歲陳姓老翁,以及51歲馬姓男子、33歲陳姓男子受傷。其中,陳姓老翁被卡在車底下,傷勢較為嚴重,經消防人員迅速送醫急救,延至11日凌晨宣告不治。

基警一分局南榮路派出所於事故發生後,在肇事車輛的駕駛座查獲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菸彈1顆、電子菸主機1支,當場查扣並進行初步鑑驗,呈毒品陽性反應,隨即再對陳施以毒駕唾液快篩,結果也呈現陽性反應,初判毒駕,將陳帶回初步偵詢後,送交偵查隊於10日依殺人未遂、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庭訊後,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10日晚間近11時法院聲押庭結束,法官裁定羈押。

據指出,刑法公共危險致死,是指飆車、酒駕、毒駕或破壞交通設施等行為,進而造成他人死亡的犯罪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