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业不得假借专责报关人员签审 以免受罚
【记者赵智伟/基隆报导】 2025/12/16

▲专责报关人员不得借名供他人审核、签证报单,也不能提供通关专属凭证或凭证密码供他人使用,若经海关查获,将予以裁罚。(基隆关制作)
报关业受委任办理报关,应经专责报关人员审核与签证报单,并连线申报。因此,经由国家考试取得专业证照的专责报关人员,不能提供他人假借其名义执行业务,也不可将连线申报传输的通关专属凭证或凭证密码借给他人使用,若违规经处罚三次仍不改善,海关便可依规定最重废止专责报关人员於全国各海关的登记。

基隆关表示,报关业向海关登记申设从业,须配置1名经由国家考试取得专业证照的专责报关人员,且该名报关专责人员须专属该报关行或报关公司,不得再兼任其他报关行或报关公司执行进出口报单的审核、签证业务。

基隆关指出,依据报关业设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报关业受进出口业者委任办理报关,应经由专属的专责报关人员切实审核报单内容,并连线申报,而专责报关人员不得借名供他人执行审核、签证报单,也不能将连线申报传输的通关专属凭证或凭证密码借给他人使用。

基隆关强调,为提升报关业受委任报关的法遵意识,善尽正确申报义务,该关将不定期查核所辖报关业所雇用的专责报关人员从业情形,以保障纳税义务人权益。

基隆关提醒,若经海关查获借名或提供通关专属凭证或凭证密码的违章情形,将对报关业祭出警告或处以新台币6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锾,违规情节重大者,则可裁定停止6个月以下报关业务或废止其报关业务证照;至於专责报关人员的违规部分,海关也会予以警告或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锾,若处罚3次仍未完成改正者,海关便可规定停止其6个月以下报关审核签证业务,最重可废止其在海关的登记,吁请报关业者及专责报关人员留意,以免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