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廢鋼應正確申報稅則號別
【記者趙智偉/基隆報導】 2026/02/11

近期國際廢鋼價格高檔震盪,略有上漲,國內鋼鐵產業鑑於需求量大,進口廢鋼熔煉再製因應市場需求。鑑此,基隆關提醒業者進口廢鋼時,應依據貨物實際狀態正確申報稅則號別,並注意相關輸入規定,以免衍生補稅、退運或行政裁罰爭議。

基隆關表示,廢鋼鐵為國內鋼鐵產業熔煉再製的重要原料,國內需求量大,為加速貨物通關流程,並落實邊境管制,業者進口廢鋼鐵時,應按相關規定申報;依據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HS)註解詮釋,稅則第7204節所稱「鐵屬廢料及碎屑」,是指鐵屬金屬在製造或機械加工時所產生的廢料與碎屑,以及因破損、切斷、磨損或其他原因,明顯無法依原用途使用的鐵屬金屬貨品,才可適用零關稅;若是外觀雖有鏽蝕,但仍具原有功能的「二手鋼材」,例如舊鋼管、舊H型鋼、舊鐵軌等,屬可堪用物品,則應依其貨物特性歸列第73章相關鋼鐵製品稅則,並依其所適用個別稅率課徵關稅。

基隆關呼籲進口廠商,報關前應先確認貨物實質狀態,貨物不具原用途使用,只能做為再製原料者,才能申報為廢鋼鐵;若仍具原產品功能者,則應按原產品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