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製電動腳踏車等貨品新規 基關:排除適用少量免證規定
【記者趙智偉/基隆報導】 2026/04/22

國內有些民眾跨境網購大陸產製電動機器腳踏車,抑或裝有電動機動力的機器腳踏車或腳踏車,以「輸入少量大陸物品准許免辦輸入許可證之規定」申報進口。不過,自今年3月1日起,大陸產製電動機器腳踏車等三項物品,取消適用少量免證規定(見下圖),民眾若想網購自用,須向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申請專案輸入許可文件,海關才會憑證徵稅放行。

中國大陸產製電動機器腳踏車價格便宜,且充電即可上路,讓一些國內民眾或外籍勞工,尤其是沒取得機車駕照者,透過網路跨境購買自用,大都經由海運快遞方式報關進口。

不過,自115年3月10日起,經濟部公告中國大陸製電動腳踏車等3項號列貨品,排除適用「輸入少量大陸物品准許免辦輸入許可證之規定」,該3項號列貨品明確來說,包括「電動機器腳踏車或電動腳踏車用控制器」、「機器腳踏車,裝有電動機動力者」、「腳踏車,裝有電動機動力者」,民眾若想跨境網購,應特別留意相關規定,若無國際貿易署核發的專案輸入許可文件,報關時將會受阻,只能放棄或退運。

基隆關進一步指出,經濟部公告排除適用少量免證規定的「電動機器腳踏車或電動腳踏車用控制器」等3項物品項目,自3月1日起,已不再適用貨物起岸價格在新臺幣32000元以內,且單項產品在24件以內(不能以件數論計者,在40公斤以內)的少量大陸物品准許免證進口,民眾須向貿易署申請專案輸入許可文件,海關才會憑證徵稅放行。

若民眾無法取得專案輸入許可文件,跨境網購的「電動機器腳踏車或電動腳踏車用控制器」等3項物品,民眾只能辦理退運或放棄;另涉及虛報貨名,海關就會依海關緝私條例規定,處貨價3倍以下罰鍰併沒入貨物。

基隆關再次提醒,所謂電動機器腳踏車及電動腳踏車,包含「電動機車」、「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滑板車」等,民眾如有申辦輸入許可文件需要,務必向貿易署洽詢;若有進口通關程序上的疑問,可向該關詢問,以保障通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