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关提醒旅客 携带洗钱防制物品出入境注意申报规定
基隆关对邮轮旅客出入境携带现金、有价证券、黄金及其他有洗钱之虞物品的规定不断宣导,继去年查获1名邮轮旅客未申报而携带超额新台币100多万元出入境没入後,便不再发现有邮轮旅客携带超额的现金等洗钱防制物品,显示基隆关不断的宣导奏效。
另外,基隆关於8月4日也特别针对国人於外国或中港澳金融机构办理定期存款,持有的纸质定存单是否属於旅客出入境携带的有价证券,事关旅客疏忽或不谙法令,携带外国或中港澳金融机构的超额纸质定存单未申报而被查获,恐遭没入或罚锾,也提出详细说明。
基隆关表示,国人若在外国或中港澳金融机构办理定期存款,持纸质定存单入境,海关会依法规定义认定纸质定存单属於可由持有人在本国或外国行使权利的其他有价证券;同时,在洗钱防制规范被认定为有价证券的纸质定存单,总面额在等值美币1万元以内,入境时不需申报,超过则须据实填表申报。
国人持有外国或中港澳金融机构总面额超过美币1万元纸质定存单入境未申报或申报不实,一经查获,海关将依法处以相当於未申报或申报不实价额的罚锾。鉴此,基隆关提醒国人留意。
基隆关表示,依相关规定,旅客出入国境携带现金部分,新台币以10万元为限,人民币以2万元为限,其他外币则以等值1万美金为限;非现金部分,有价证券总值以等值1万美金为限,黄金以等值2万美金为限,其他有洗钱之虞物品,例如钻石、宝石及白金等,以等值新台币50万元为限,携带上述物品超过限额者,都要主动向海关申报。
另外,基隆关於8月4日也特别针对国人於外国或中港澳金融机构办理定期存款,持有的纸质定存单是否属於旅客出入境携带的有价证券,事关旅客疏忽或不谙法令,携带外国或中港澳金融机构的超额纸质定存单未申报而被查获,恐遭没入或罚锾,也提出详细说明。
基隆关表示,国人若在外国或中港澳金融机构办理定期存款,持纸质定存单入境,海关会依法规定义认定纸质定存单属於可由持有人在本国或外国行使权利的其他有价证券;同时,在洗钱防制规范被认定为有价证券的纸质定存单,总面额在等值美币1万元以内,入境时不需申报,超过则须据实填表申报。
国人持有外国或中港澳金融机构总面额超过美币1万元纸质定存单入境未申报或申报不实,一经查获,海关将依法处以相当於未申报或申报不实价额的罚锾。鉴此,基隆关提醒国人留意。
基隆关表示,依相关规定,旅客出入国境携带现金部分,新台币以10万元为限,人民币以2万元为限,其他外币则以等值1万美金为限;非现金部分,有价证券总值以等值1万美金为限,黄金以等值2万美金为限,其他有洗钱之虞物品,例如钻石、宝石及白金等,以等值新台币50万元为限,携带上述物品超过限额者,都要主动向海关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