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放寬證券交易輔助人得受託交易範圍
【記者蘇春瑛/台北報導】 2026/06/18

金管會宣布修正函令,擴大期貨商經營證券交易輔助業務者(下稱證券交易輔助人)得受託交易之有價證券範圍,以上市(櫃)股票交易(含融資融券)、興櫃股票交易、公開申購及外國有價證券交易等為限,滿足投資人多元交易需求。

過去輔助人僅能接受投資人委託,交付證券商執行上市(櫃)股票、興櫃股票、公開申購及外國有價證券等交易。此次放寬後,範圍涵蓋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掛牌之多類有價證券,包括指數股票型基金(被動式ETF)、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主動式ETF)、指數投資證券(ETN)、認購(售)權證、受益證券(如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REITS、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REATS)、臺灣存託憑證(TDR)、轉(交)換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等。

此舉有助期貨商提供客戶更完整的一站式投資選擇,便利投資人於單一通路進行跨市場策略組合交易與風險管理,滿足避險與套利需求,促進資本市場效率與流動性。

金管會指出,隨著金融市場快速演進,投資人對多元化商品需求日增,透過擴大輔助人可受託交易範圍,不僅提升服務便利性,也強化市場深度與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