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放宽证券交易辅助人得受托交易范围
金管会宣布修正函令,扩大期货商经营证券交易辅助业务者(下称证券交易辅助人)得受托交易之有价证券范围,以上市(柜)股票交易(含融资融券)、兴柜股票交易、公开申购及外国有价证券交易等为限,满足投资人多元交易需求。
过去辅助人仅能接受投资人委托,交付证券商执行上市(柜)股票、兴柜股票、公开申购及外国有价证券等交易。此次放宽後,范围涵盖证交所及柜买中心挂牌之多类有价证券,包括指数股票型基金(被动式ETF)、主动式交易所交易基金(主动式ETF)、指数投资证券(ETN)、认购(售)权证、受益证券(如不动产投资信托受益证券REITS、不动产资产信托受益证券REATS)、台湾存托凭证(TDR)、转(交)换公司债及附认股权公司债等。
此举有助期货商提供客户更完整的一站式投资选择,便利投资人於单一通路进行跨市场策略组合交易与风险管理,满足避险与套利需求,促进资本市场效率与流动性。
金管会指出,随著金融市场快速演进,投资人对多元化商品需求日增,透过扩大辅助人可受托交易范围,不仅提升服务便利性,也强化市场深度与广度。
过去辅助人仅能接受投资人委托,交付证券商执行上市(柜)股票、兴柜股票、公开申购及外国有价证券等交易。此次放宽後,范围涵盖证交所及柜买中心挂牌之多类有价证券,包括指数股票型基金(被动式ETF)、主动式交易所交易基金(主动式ETF)、指数投资证券(ETN)、认购(售)权证、受益证券(如不动产投资信托受益证券REITS、不动产资产信托受益证券REATS)、台湾存托凭证(TDR)、转(交)换公司债及附认股权公司债等。
此举有助期货商提供客户更完整的一站式投资选择,便利投资人於单一通路进行跨市场策略组合交易与风险管理,满足避险与套利需求,促进资本市场效率与流动性。
金管会指出,随著金融市场快速演进,投资人对多元化商品需求日增,透过扩大辅助人可受托交易范围,不仅提升服务便利性,也强化市场深度与广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