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良心救台灣(161)-守護憲法依法課稅原則 最高行大法庭114年度大字第1號保障納稅者權利
【文/林心欣】 2025/06/14

▲台灣稅災問題嚴重,學者提出相關統計數據呼籲政府重視賦稅人權。
台灣是稅務爭訟最多的國家,動輒數倍的罰鍰更是民主國家的異數。稅捐徵收期間怎樣計算?避免財政部任意擴張解釋成為「七傷拳」,侵害人民財產權,中傷國家法治威信。根據立法院專題研究報告,台灣稅務爭訟占最高行政法院行政訴訟比例44.79%,居行政法院訴訟事件第一名。稅捐稽徵機關的濫稅行為,動輒影響人民的工作權、財產權甚至自由權;行政法院在稅務行政訴訟更需肩負違憲審查功能,保障憲法權利,而不是以維護政府機關權威或增加財稅收入為判決目標。今年6月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宣示114年度大字第1號裁定,關注徵收期間之計算並做成統一見解,彰顯對納稅者權利保護及程序正義的重視,樹立了憲法保障「依法課稅原則」的典範。

本專題深入系列報導

●司法發揮正義天平 稅務訴訟應依據憲法原則
●最高行大法庭114年度大字第1號 落實憲法保護納稅人權
●台灣法稅照妖鏡-太極門案 期待司法正義終結濫權
●漫長平冤路:錯誤的行政處分 不能強迫人民吞下去
●拒絕邪惡的平庸 鞏固民主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