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177)-執法濫權未究責 表意自由與集遊權陷空談
【文/林歆芙】 2026/05/30

▲來自加拿大、德國、比利時、印度、紐西蘭等國的委員,共同檢視台灣人權實務。
在表達自由與集會遊行權部分,多位民間代表指出,台灣雖已民主化,但部分制度與執法文化仍保留威權色彩。

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志工王瑞婷分享,一名公民於2020年僅因和平舉牌質疑政府,即遭十多名執法人員包圍逮捕,當事人後續甚至出現急性壓力症候群(ASD)症狀並長期就醫。政府濫用公權力卻未受到究責,已造成嚴重的寒蟬效應。

法稅改革聯盟志工林會計師指出,若違法侵害人民權利的政府人員未被究責,兩公約的人權保障將淪為空談。30年前太極門案中,曾有檢察官因違法偵查與起訴遭監察院調查出多項違法,但最後並未受到實質懲處。若國家對加害人民的公務員缺乏究責機制,類似侵害便會不斷重演。

法稅改革聯盟志工邱奕展則指出,《集會遊行法》至今仍保有威權時期的濃厚色彩。政府雖曾承諾改革禁制區與許可制度,但實際執行上,法稅改革聯盟於2020年間在新竹市申請的15件集會遊行全部遭駁回,與政府對外宣稱「大多核准」的說法存在巨大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