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商品標示績效再獲優等

▲南市於112至113年度商品標示業務績效考核中再次榮獲優等,經發局長張婷媛肯定團隊努力。(記者李嘉祥攝)
臺南市政府重視消費安全與商品標示管理,透過查核、宣導與跨局處合作推動市場透明化,守護市民權益,繼一一零至一一一年度於經濟部商品標示業務全國考核中獲得優等,今年在「一一二至一一三年度商品標示業務績效考核」中再次榮獲優等。
市長黃偉哲表示,消費型態快速變化與網路購物擴大,商品標示成為保障消費者權益重要依據,正確標示是企業建立信任與品牌形象核心,南市成效自一零一年起持續獲中央肯認,系統性教育訓練為連年評比優等重要關鍵,未來會持續優化查核流程、強化業者輔導及市民宣導,打造安全透明消費環境。
經濟發展局長張婷媛指出,市府同步加強實體與網路抽查、推動多元宣導、深化校園教育,並與衛生局與消保官等單位合作提升查核效率,每年並辦理商品標示法宣導說明會,對象包括製造商、進口商、販售業者及市府與卅七區公所查核人員,強化基層查核量能,確保法規一致落實。
市長黃偉哲表示,消費型態快速變化與網路購物擴大,商品標示成為保障消費者權益重要依據,正確標示是企業建立信任與品牌形象核心,南市成效自一零一年起持續獲中央肯認,系統性教育訓練為連年評比優等重要關鍵,未來會持續優化查核流程、強化業者輔導及市民宣導,打造安全透明消費環境。
經濟發展局長張婷媛指出,市府同步加強實體與網路抽查、推動多元宣導、深化校園教育,並與衛生局與消保官等單位合作提升查核效率,每年並辦理商品標示法宣導說明會,對象包括製造商、進口商、販售業者及市府與卅七區公所查核人員,強化基層查核量能,確保法規一致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