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計程車運價 春節加成收費

▲南市一一五年計程車運價春節加成期間自十三日起至廿二日,一律按原運價再加收五十元。
(記者李嘉祥攝)
農曆春節將屆,臺南市計程車過年期間循例加成收費,依臺南市計程車運價規定,今年春節加成期間自國曆二月十三日凌晨零時起至廿二日夜間十二時止共計十天,將依平常日的日、夜間運價(夜間十一時至凌晨六時加二成)計費並另再多加五十元。
市長黃偉哲表示,春節連假市民返鄉及親友到訪多,計程車使用率大幅增加,為免少數不肖業者藉機加價收費,造成消費者損失,市政府統一規定加價標準,協調業者於規定時間內起跳金額同步較平常日多出五十元,以維護市場秩序和市民權益。
交通局長王銘德指出,考量春節假期前有民眾提前返鄉以及與共同生活圈高雄市同步,加成期間同樣訂為十天,加成費率亦相同,避免民眾混淆;也提醒現行計費表均內建有春節加成功能,計程車駕駛人須使用計費表內建功能選取春節加成,未設定者仍應依跳表金額向乘客收費,不得額外加收,請民眾直接按計費表顯示金額支付車資。
市長黃偉哲表示,春節連假市民返鄉及親友到訪多,計程車使用率大幅增加,為免少數不肖業者藉機加價收費,造成消費者損失,市政府統一規定加價標準,協調業者於規定時間內起跳金額同步較平常日多出五十元,以維護市場秩序和市民權益。
交通局長王銘德指出,考量春節假期前有民眾提前返鄉以及與共同生活圈高雄市同步,加成期間同樣訂為十天,加成費率亦相同,避免民眾混淆;也提醒現行計費表均內建有春節加成功能,計程車駕駛人須使用計費表內建功能選取春節加成,未設定者仍應依跳表金額向乘客收費,不得額外加收,請民眾直接按計費表顯示金額支付車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