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育瑄、郭采瑀以自身生命歷程 倡議臉部平權

▲郭采瑀以陽光臉部平權代言人至韓國傷友大會分享經驗。(圖:陽光基金會提供)
陽光基金會表示,張育瑄與郭采瑀,分別因血管瘤與燒傷造成顯著外貌差異,從小接受該基金會身心重建服務。如今不僅在各自領域展現專業成就,更以自身生命歷程投入臉部平權與身心障礙權益倡議,成為推動社會理解與尊重的重要力量,也因持續推廣平等理念,先後獲頒第廿八屆及第廿五屆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肯定。
張育瑄出生即罹患血管瘤與血管畸形混合型血管腫瘤,十一歲起病情惡化,導致臉部左側嚴重腫脹變形、視力受損,皮膚紅腫易潰爛並經常出血,需終生治療。面對身體痛苦與異樣眼光,張育瑄始終以積極態度面對:「我只是臉上多了一坨,其餘和大家都一樣。我不以貌取人,也不『因貌自取』。」他拒絕因外貌而被設限或標籤為弱勢,更致力於打破社會對顏損者與身心障礙者的負面框架,積極倡議平等權益。
自大學起,張育瑄投入陽光基金會臉部平權倡議,擔任代言人至校園、職場進行逾百場宣講,推動社會大眾對顏損者的理解與尊重。除參與陽光基金會血管瘤病友關懷及權益倡議行動外,出社會後的他也投身於身心障礙權益運動:二○一七年參與撰寫《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兒童權利公約》(CRC)平行報告;並於二○二二年參與創立「陽光CRPD共學團」,推動燒傷及顏損者的自我倡權。
郭采瑀則在九歲時因意外導致全身八十%燒傷與吸入性灼傷,經多次清創、重建手術與密集復健。童年因外貌差異遭排擠與嘲笑,她一度封閉自己,直到國中時期受到音樂啟發,決心突破侷限;高中開始積極參與社團與公益活動,成為同學眼中的小太陽,更以不畏逆境精神,榮獲總統教育獎肯定。
成長過程中,郭采瑀曾因外貌在打工、求職時遭受歧視,更深刻體悟「臉部平權」的重要:社會必須學習同理與尊重差異,不應讓顏損者隱藏自己。她持續擔任陽光基金會臉部平權代言人,深入校園、職場及國際場合分享經歷。
張育瑄出生即罹患血管瘤與血管畸形混合型血管腫瘤,十一歲起病情惡化,導致臉部左側嚴重腫脹變形、視力受損,皮膚紅腫易潰爛並經常出血,需終生治療。面對身體痛苦與異樣眼光,張育瑄始終以積極態度面對:「我只是臉上多了一坨,其餘和大家都一樣。我不以貌取人,也不『因貌自取』。」他拒絕因外貌而被設限或標籤為弱勢,更致力於打破社會對顏損者與身心障礙者的負面框架,積極倡議平等權益。
自大學起,張育瑄投入陽光基金會臉部平權倡議,擔任代言人至校園、職場進行逾百場宣講,推動社會大眾對顏損者的理解與尊重。除參與陽光基金會血管瘤病友關懷及權益倡議行動外,出社會後的他也投身於身心障礙權益運動:二○一七年參與撰寫《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兒童權利公約》(CRC)平行報告;並於二○二二年參與創立「陽光CRPD共學團」,推動燒傷及顏損者的自我倡權。
郭采瑀則在九歲時因意外導致全身八十%燒傷與吸入性灼傷,經多次清創、重建手術與密集復健。童年因外貌差異遭排擠與嘲笑,她一度封閉自己,直到國中時期受到音樂啟發,決心突破侷限;高中開始積極參與社團與公益活動,成為同學眼中的小太陽,更以不畏逆境精神,榮獲總統教育獎肯定。
成長過程中,郭采瑀曾因外貌在打工、求職時遭受歧視,更深刻體悟「臉部平權」的重要:社會必須學習同理與尊重差異,不應讓顏損者隱藏自己。她持續擔任陽光基金會臉部平權代言人,深入校園、職場及國際場合分享經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