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受難者陳欽生與高中師生分享 見證人權可貴
【記者王先國/綜合報導】 2024/11/04

▲政治受難者陳欽生前輩與桃園市武陵高中師生分享見證人權的可貴,並回答在場師生詢問。(圖:人權館提供)
國家人權博物館「2024人權故事車-與自由樂讀」,自五月起啟動校園巡迴,載著精選的人權主題書籍進駐校園,以活潑輕快、戶外露營氛圍打造沉浸式的閱讀體驗;人權館日昨特別進駐桃園市武陵高中,並邀請白色恐怖受難者陳欽生前輩擔任真人圖書館主講人,與高中師生分享年少時期的白恐遭遇,以及出獄後的生命體悟。

陳欽生前輩常協助國家人權博物館為國際參訪人士導覽,陳欽生早期在馬來西亞長大,後與同學結伴來臺求學,進入成功大學化工系就讀,因常至學校附近的美國新聞處借閱原文書,因而無辜捲入一九七一年「臺南美國新聞處爆炸案」。在殘酷刑求中,他被迫寫下自白,最後遭調查局以「馬來西亞共產黨陳水祥陳欽生案」依「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俗稱二條一)唯一死刑起訴。其後在國際特赦組織、美國國會議員、馬來西亞政府多方營救下,改判為「最輕的」十二年有期徒刑,並押送至綠島綠洲山莊。

陳欽生前輩與現場師生分享時表示,那時候所有食物都是從牢房下方的孔洞送入,獄外送進來食物為了檢查,都會被切得支離破碎,用水都只能從馬桶取用。他曾因種種不人道的待遇與重重的精神折磨而身心俱疲,一度失去求生意志,但因母親遠自馬來西亞到綠島探監,帶給他重生的希望,他並承諾會活著回到馬來西亞與家人團圓,並在獄中難友們的鼓勵與陪伴下,走過這段漫長的歲月煎熬。

一九八三年三月二日,陳欽生前輩出獄時已卅三歲,沒有身分證也沒有錢,連要返回馬來西亞也被臺灣政府禁止,茫然的他,只能在街頭流浪,翻餿水桶找食物。當時,他完全不敢將這樣餐風露宿的生活告訴家人,並以自己正努力打拼為由,拒絕家人來訪。三年後(一九八六年),他終於取得身分證,並透過難友介紹找到工作,也認識了妻子李桂芬。一九八八年,離家二十多年的陳欽生前輩,帶著當時還是女友的李桂芬重回馬來西亞,與家人團圓,實現與母親的承諾。

陳欽生前輩指出,「我跑遍了全世界幾十個國家,發現臺灣還是最值得我留戀、付出的地方」,最終並選擇在臺灣定居,並在二○○九年以最年輕的政治受難者身分,擔任國家人權博物館導覽員,用自己的生命見證讓大眾了解那段侵害人權的歷史。「我卅三歲離開監牢,卅六歲才開始我的人生」,陳前輩告訴現場師生,歷史的傷痕會隨時間淡化,卻不能抹滅,「我必須把我的故事不斷地講給大家聽」,直到大家能夠引以為鑑,一同為守護自由與人權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