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市大埔路新設標線型人行道 彰警開始違規執法
【記者方一成╱彰化報導】 2025/02/14

▲縣府試辦大埔路人本道路計畫,重新劃設標線型人行道,轄區派出所開始對汽機車占用人行道違規停車執行取締。(記者方一成攝)
彰化縣政府在彰化市大埔路試辦人本道路計畫,重新劃設標線型人行道,彰化警察分局自今(十四)日起開始對汽機車占用人行道違規停車執行取締,維護行人用路權益。

為優化大埔路行人通行空間,彰化縣政府在一月六日起重新繪設總長約一0五0公尺的標線型人行道,並將原有車道縮減為雙向各三.二公尺的混合車道及設置一.五公尺的停車區,為行人提供專屬步行空間。標線型人行道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繪設,以綠色為鋪面,明確區分人行道範圍,並在標線內繪設成人牽行兒童之圖示及「人行道」標字,同時劃設停車灣,提供汽、機車停車空間,希望達成「人本交通」與「汽機車平權」的共識。

彰化警察分局表示,大埔路在重新畫設標線時,就有地方民眾反映意見,繪設同時也配合縣府工務處發放宣導傳單給沿線各商家及住戶,加強宣導新設標線相關停車規定,至今大埔路混合車道、停車(灣)區、人行道等標線均已劃設完成,亦已宣導一段時日,為落實人本道路計畫目標,自十四日起開始針對車輛佔用人行道違規停車執行取締;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人行道範圍屬禁止臨時停車,在人行道違規停車,可依同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人行道)停車」處新臺幣六00元以上一二00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都能共同遵守停車規定,創造良好用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