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销保税区产制医材 应申报许可证号码
【记者陈维强/台北报导】 2025/09/11

保税区业者产制之医疗器材如欲内销,应以G2报单申报补税至课税区,并应依输入规定「504」检附卫生福利部核发之医疗器材许可证影本或同意文件,及填报医疗器材许可证号码(十四码)办理通关。

台北关表示,保税区业者向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申请医疗器材许可证时,须主动注明系作为保税产品内销补税进口通关用途,该署方於核发医疗器材许可证时,一并核给输入许可文件号码(十四码)供单证比对,以利通关。

为避免影响厂商权益,台北关提醒,保税产品医疗器材内销仍应依输入规定「504」办理,除检附相关文件并应申报输入许可文件号码(十四码),以利通关系统单证比对,加速货物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