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摸、騷擾小琉球海龜 最重可處1年以下徒刑併科30萬罰金
【記者陳真/屏東報導】 2026/07/22

屏東小琉球已是台灣著名保育類海龜綠蠵龜棲息地,縣府呼籲遊客切勿違法觸摸、騷擾海龜,違者最重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三十萬元罰金。

離島的小琉球地區,二十日發生民眾騷擾海龜的行為,遭海巡單位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

屏東縣府農業處長李永文表示,海龜保育工作需要政府及民間共同推動,縣府多年來持續配合海保署、海巡署及海生館等單位共同進行海龜救援及保育相關工作。

尤其,小琉球是全台、甚至世界知名綠蠵龜棲息地,縣府除在往返小琉球的交通船均有播放宣導影片外,且特別在花瓶岩、美人洞、肚仔坪、杉福沙灘、蛤板灣、厚石灣及魚埕尾等地設立宣導標示,呼籲民眾在遊憩時,切勿有觸摸、干擾或餵食海龜行為,以免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

農業處提醒,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已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並呼籲遊客如看到海龜,應遵守「不接觸、不干擾、不餵食」的三不原則,共同守護海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