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再獲中央核定三案兩千四百萬元 打造古坑、斗南、東勢宜居新空間
【記者劉春生、劉曜銘/雲林報導】 2026/09/05

▲古坑「斗六大圳慢行綠廊縫合計畫」示意圖。(記者劉春生攝)
雲林縣政府持續推動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積極爭取中央資源改善地方生活環境,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日前核定一一四-一一五年「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政策引導型第五階段補助案,雲林縣共有三案獲核定,總經費兩千四百萬元,其中中央補助一七九百二十萬元,將分別在古坑、斗南及東勢推動環境改善,持續打造兼具生活、休憩、生態與地方特色的宜居空間。

縣長張麗善表示,縣府推動城鎮風貌,不只是做景觀工程,而是從地方生活需求出發,把原本零散、閒置或機能不足的空間重新整理,透過綠地、水環境、步行動線串聯,讓環境改善真正走進民眾日常生活。此次古坑、斗南及東勢三案獲中央核定,將依各地特色推動不同的環境營造,持續落實「讓建設貼近地方、讓空間回到生活」的施政理念。

古坑鄉「斗六大圳慢行綠廊縫合計畫」核定總經費八百萬元、中央補助六百四十萬元,將針對古坑都市計畫區內三處空間進行整體規劃,並串聯帶狀休憩設施及據點。

斗南鎮「一一五年雲林縣斗南鎮後火車站文化綠廊營造計畫」核定總經費八百萬元、中央補助六百四十萬元,基地位於斗南火車站後站周邊,未來將以車站後站通行需求為核心,串聯周邊街區。

東勢鄉「東勢鄉昌南村地方公園建置計畫」核定總經費八百萬元、中央補助六百四十萬元,基地原為昌南公墓,已於一一四年十二月完成遷葬並核准廢墓,面積約一.九四公頃,未來將透過空間整理及綠地營造,轉型為地方共享的公共空間。

城鄉發展處指出,此次三案也呼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以SDG 十一「永續城市與社區」為核心,從民眾日常生活出發,改善步行、休憩環境,增加綠地與公共空間;並結合SDG 十三「氣候行動」及SDG 十五「陸域生命」,導入綠蔭、透水排水及生態友善設計,提升城鄉環境韌性與生態品質,讓公共建設不僅改善環境,更朝向永續、宜居的城鄉發展。

縣府強調,未來將持續以地方需求為核心,結合中央政策及在地特色,推動各鄉鎮公共空間改善,打造屬於雲林的宜居城鄉新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