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市長提醒9/22前申請自用住宅用地 地價稅至少差4倍
【記者戴欣怡/新竹報導】 2026/09/07

一一五年地價稅即將於十一月開徵,新竹市長高虹安提醒,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為千分之二,相較一般用地稅率千分之十至千分之五十五,稅負相差至少四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的土地所有權人,務必於九月二十二日前提出申請,當年度才能適用優惠稅率;逾期申請者,則須等到一一六年才能適用。

新竹市長高虹安六日表示,市府團隊秉持「安居科技城」施政願景,持續推動各項城市建設,致力打造宜居永續城市,不僅重視市民的居住品質,也關心市民的租稅權益。地價稅適用稅率與民眾的荷包息息相關,提醒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三項要件及二項限制條件者,務必把握於九月二十二日前完成申請,錯過期限就要再等一年。

高虹安市長說明,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千分之二須符合三項要件,包含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且土地上之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此外,還須滿足二項限制條件,分別為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百平方公尺(約九十點七五坪)、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百平方公尺(約二百一十一點七五坪),以及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

高虹安市長指出,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設有適用面積及一處限制,民眾如擁有多處符合條件的自用住宅用地,可依實際情形妥善規劃適用順序。若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只能選擇一處適用優惠稅率,可選擇「地價總額最高」的房地申請,以達到最佳的節稅效果。至於其他房屋如由成年直系親屬設籍,並符合其他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則不受一處限制。

高虹安市長說明,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條件的民眾,可至稅務局網站( https://www.hcct.gov.tw )線上申請,或以郵寄、傳真、臨櫃方式辦理。已申請核准且用途未變更、減免原因或事實未消滅者,後續年度免再重複申請。此外,土地所有權人向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資料異動時,也可同步申請「以戶籍地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免奔波、快速又便利。

民眾如有稅務疑問,可至稅務局網站查詢或撥03-5225161分機四二二至四三七、O八OO-OOO三二一、一九九九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