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所旗山監理站籲繫好安全帶 行車安全有保障
【記者何弘斌/高雄報導】 2024/08/09

根據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公路警察大隊統計資料,一一二年國道發生交通事故因未依規定繫好安全帶致死人數計有十五人,佔總死亡人數比率逾二成;當車輛在高速行駛時,若發生碰撞,甚至翻滾,未正確使用安全帶可能造成人員拋出車外,或是碰撞車內座椅、車窗玻璃、甚至乘客間互撞等,將造成嚴重的傷害。

高市所旗山監理站今(八)日表示,目前新型轎車出廠都配有車輛行駛未繫安全帶警示裝置,目的就是要提醒駕駛人及乘客須繫上安全帶,以確保行車安全;而少數駕駛人不想使用安全帶,又想消除惱人的警示聲,便使用所謂的「靜音扣」,運用插銷「騙過」安全帶未繫警示系統的感測器,避免在行駛途中發出聲響,這些動作都會讓意外發生時,失去安全帶的保護。

旗山監理站提醒駕駛人,不論是前座或者後座乘客,只要未繫安全帶,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小型車一般道路行駛可處駕駛人一千五百元罰鍰、快速道路或高速公路行駛更可處三千至六千元罰鍰。在上路前,不只要繫安全帶,更要繫對安全帶,它才能正常發揮作用,降低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