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三学年度第一学期「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 开始受理申请
一一三学年度第一学期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自即日起开始受理申请至十月十一日止,高市府劳工局表示,补助简章及申请表可直接向劳工局一楼服务台、训练就业中心各就业服务站台,或高雄市各区公所索取,亦可由劳工局网站或劳动部网站下载。(见图)
劳工局今(十五)日说明,该项补助采通信邮寄申请或网路线上申请,补助额度为公立高中职(含五专前三年)每名四千元、私立高中职(含五专前三年)每名六千元、公立大专院校(含五专後二年)每名一万三千六百元、私立大专院校(含五专後二年)每名二万四千元;另申请人符合独力负担家计条件,或有子女二人以上就读大专校院,且符合补助规定者,按上述补助标准加给20%;同时符合者,以加给20%为限。
申请资格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一一三年九月十日以前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失业期间达一个月以上至一一三年十月十一日止仍未就业,并经核付就业保险法之失业给付或职业训练生活津贴者;或劳工虽於一一三年十月十一日已就业,惟於前一年内(即一一二年十月十一日至一一三年十月十日)非自愿离职并经核付失业给付或职业训练生活津贴,且就业期间未超过三个月者,仍得申请。二、申请人及其配偶一一二年度综合所得总额在新台币一百四十八万元以下。三、申请人於一一三年十月十一日以前,未请领劳工保险老年给付,且未参加政府机关促进就业性质相关措施(方案)。四、申请人子女就读国内高中职或大专校院具有正式学籍。
为提升劳工朋友就业率,劳工局除了加强办理就业媒合服务外,也提供各项就业辅导及补助讯息,希望协助失业者减轻其子女的学费负担,不致影响下一代的求学之路,民众如有相关问题,欢迎洽询○七-八一二四六一三分机一三四劳工局王先生,亦可电洽劳动部免付费服务电话一九五五。
劳工局今(十五)日说明,该项补助采通信邮寄申请或网路线上申请,补助额度为公立高中职(含五专前三年)每名四千元、私立高中职(含五专前三年)每名六千元、公立大专院校(含五专後二年)每名一万三千六百元、私立大专院校(含五专後二年)每名二万四千元;另申请人符合独力负担家计条件,或有子女二人以上就读大专校院,且符合补助规定者,按上述补助标准加给20%;同时符合者,以加给20%为限。
申请资格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一一三年九月十日以前非自愿离职失业劳工,失业期间达一个月以上至一一三年十月十一日止仍未就业,并经核付就业保险法之失业给付或职业训练生活津贴者;或劳工虽於一一三年十月十一日已就业,惟於前一年内(即一一二年十月十一日至一一三年十月十日)非自愿离职并经核付失业给付或职业训练生活津贴,且就业期间未超过三个月者,仍得申请。二、申请人及其配偶一一二年度综合所得总额在新台币一百四十八万元以下。三、申请人於一一三年十月十一日以前,未请领劳工保险老年给付,且未参加政府机关促进就业性质相关措施(方案)。四、申请人子女就读国内高中职或大专校院具有正式学籍。
为提升劳工朋友就业率,劳工局除了加强办理就业媒合服务外,也提供各项就业辅导及补助讯息,希望协助失业者减轻其子女的学费负担,不致影响下一代的求学之路,民众如有相关问题,欢迎洽询○七-八一二四六一三分机一三四劳工局王先生,亦可电洽劳动部免付费服务电话一九五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