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勞工租賃住宅招租 符合資格者請把握一月底期限

為協助勞工解決居住需求並減輕經濟負擔,高市府勞工局現正受理「勞工租賃住宅出租」申請,提供每月租金新臺幣三千五百元之住宅;本次開放招租住宅包括前鋒東區(九如四路)計四戶以及復興西區(一心二路)計三戶,每戶約二十八坪,申請期限至一月卅一日止,請符合資格之勞工把握申請時間。(見圖)
勞工局今(廿二)日說明,申請人須同時符合年齡、設籍、身分及家庭人數等各項條件:年滿二十歲、設籍高雄市滿六個月,且其身分須為受僱於設立登記於高雄市之事業單位,或為加入高雄市產業、職業工會之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或為高雄市政府所屬各機關之技工、工友;另申請人、其配偶及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合計須達三人以上,且均無自有住宅者,上述條件應全部符合,始具申請資格。
勞工局針對符合資格之申請案件,經辦理抽籤程序,租賃期間為兩年,續租以三次為限。
勞工局表示,相關申請表單可至勞工局一樓服務台或六樓職業重建科免費索取,亦可至勞工局網站「最新消息」專區下載;申請人備妥相關文件後,請於一月卅一日前以掛號郵寄至高雄市政府勞工局「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六號六樓」(以郵戳為憑),或於上班時間親送至職業重建科,相關申請事宜如有疑問,請洽詢電話○七-八一二四六一三分機五二九。
勞工局今(廿二)日說明,申請人須同時符合年齡、設籍、身分及家庭人數等各項條件:年滿二十歲、設籍高雄市滿六個月,且其身分須為受僱於設立登記於高雄市之事業單位,或為加入高雄市產業、職業工會之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或為高雄市政府所屬各機關之技工、工友;另申請人、其配偶及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合計須達三人以上,且均無自有住宅者,上述條件應全部符合,始具申請資格。
勞工局針對符合資格之申請案件,經辦理抽籤程序,租賃期間為兩年,續租以三次為限。
勞工局表示,相關申請表單可至勞工局一樓服務台或六樓職業重建科免費索取,亦可至勞工局網站「最新消息」專區下載;申請人備妥相關文件後,請於一月卅一日前以掛號郵寄至高雄市政府勞工局「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六號六樓」(以郵戳為憑),或於上班時間親送至職業重建科,相關申請事宜如有疑問,請洽詢電話○七-八一二四六一三分機五二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