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海洋局推动 蟹保育「三不曲」 确保 蟹资源永续
【记者陈秋香、何弘斌/高雄报导】 2026/08/13

时序已立秋,适值螃蟹肥美,是适合品尝螃蟹的季节,为使 蟹类资源得以永续经营及利用,高市府海洋局为维护高雄市 蟹族群数量,避免海洋 蟹「越捕越小、越捕越少」,让蟹妈妈能安心产卵,促进海洋生态永续发展,配合农业部渔业署推动「 蟹旭蟹甲壳长未满六公分,善泳 甲壳宽未满七公分,锈斑 、红星梭子蟹及远海梭子蟹皆未满九公分甲壳宽-不捕捞、不贩售、不购买」抱卵母蟹及幼蟹政策。(见图)

海洋局今(十三)日说明, 蟹「三不曲」重点∶一、不捕捞∶渔民在每年八月一日至十二月卅一日禁止捕捞抱卵母蟹(俗称「开花母蟹」),以及全年禁止捕捉(旭蟹甲壳长未满六公分,善泳 甲壳宽未满七公分,锈斑 、红星梭子蟹及远海梭子蟹皆未满九公分甲壳宽)的小蟹。二、不贩售∶鱼市场、餐厅等相关业者不得贩售或陈列抱卵母蟹及幼蟹。三、不购买∶民众不购买、不食用抱卵母蟹及未成年 蟹,以行动支持保育。

海洋局不定期巡视渔港及鱼市场摊商并加强相关宣导,共同养护尚未性成熟阶段之 蟹类资源,查获违反规定者,将依渔业法相关规定,函送农业部渔业署核处新台币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锾;海洋局吁请渔(市)民朋友共同维护 蟹渔业资源之永续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