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籲落實政策行動 守護海洋環境
根據英國航運相關網站引述,為響應六月八日「世界海洋日」(World Oceans Day),國際海事組織(IMO)呼籲全球一百七十六個會員國及國際航運產業加速落實各項海洋環境保護措施,將既有政策與法規轉化為具體行動,共同維護海洋生態永續發展。
國際海事組織祕書長多明格茲(Arsenio Dominguez)在世界海洋日影片致詞中表示,作為全球海運監管機構,IMO始終將保護海洋環境視為核心責任。由於航運業是海洋空間最主要的使用者之一,因此IMO持續強化國際監管架構,以降低船舶污染對海洋造成的衝擊,同時積極因應新興環境議題,包括水下輻射噪音及跨境入侵物種等挑戰。他強調,制定規範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將政策真正落實於實務運作當中。這也呼應IMO二○二六年至二○二七年世界海事日主題「從政策到實踐:驅動海事卓越發展」(From Policyto Practice:Powering Maritime Excellence),希望透過實際行動推動全球海事產業邁向更高標準的永續發展。
IMO指出,經過數十年努力,已建立一套完整且具約束力的國際海事公約體系,涵蓋防治污染、保護海洋生物及促進安全航運等多項領域,成為全球海洋環境保護的重要基礎。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國際公約包括《國際防止船舶污染公約》(MARPOL Convention)、《船舶壓載水管理公約》(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Convention)、《船舶防污系統公約》(Anti-Fouling Systems Convention)、《香港國際安全與無害環境拆船公約》(Hong Kong Convention)及《倫敦公約及議定書》(London Conventionand Protocol)等。這些國際規範共同構成全球海洋環境保護的重要法律架構。
在海洋塑膠污染議題方面,IMO指出,組織已通過二○二六年海洋塑膠垃圾策略及《船舶海洋塑膠垃圾行動計畫》,再次確認二○三○年前實現船舶塑膠廢棄物零排放入海的目標,希望從源頭減少塑膠垃圾對海洋環境造成的威脅。
針對近年受到廣泛關注的水下噪音問題,IMO也宣布延長《船舶水下輻射噪音減量指南》試行階段至二○二八年。該指南主要為降低船舶航行過程中產生的水下噪音,減少對鯨豚、魚類及其他海洋生物棲息與覓食行為的干擾。未來IMO也將委託專項研究,作為進一步制定相關管理措施的重要依據。
此外,船體附著生物問題也成為近年海洋保育的重要議題。IMO會員國已原則同意推動制定具法律拘束力的新國際文書,規範船舶附著生物管理與控制措施,以降低外來入侵水生物種透過船舶跨區域傳播的風險,維護全球海洋生物多樣性。。
在氣候變遷方面,IMO續推動國際航運減碳工作,目前會員國正針對船舶溫室氣體排放減量規範進行協商,希望透過更完善的監管制度,協助全球航運業逐步實現淨零排放目標。
國際海事組織祕書長多明格茲(Arsenio Dominguez)在世界海洋日影片致詞中表示,作為全球海運監管機構,IMO始終將保護海洋環境視為核心責任。由於航運業是海洋空間最主要的使用者之一,因此IMO持續強化國際監管架構,以降低船舶污染對海洋造成的衝擊,同時積極因應新興環境議題,包括水下輻射噪音及跨境入侵物種等挑戰。他強調,制定規範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將政策真正落實於實務運作當中。這也呼應IMO二○二六年至二○二七年世界海事日主題「從政策到實踐:驅動海事卓越發展」(From Policyto Practice:Powering Maritime Excellence),希望透過實際行動推動全球海事產業邁向更高標準的永續發展。
IMO指出,經過數十年努力,已建立一套完整且具約束力的國際海事公約體系,涵蓋防治污染、保護海洋生物及促進安全航運等多項領域,成為全球海洋環境保護的重要基礎。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國際公約包括《國際防止船舶污染公約》(MARPOL Convention)、《船舶壓載水管理公約》(Ballast Water Management Convention)、《船舶防污系統公約》(Anti-Fouling Systems Convention)、《香港國際安全與無害環境拆船公約》(Hong Kong Convention)及《倫敦公約及議定書》(London Conventionand Protocol)等。這些國際規範共同構成全球海洋環境保護的重要法律架構。
在海洋塑膠污染議題方面,IMO指出,組織已通過二○二六年海洋塑膠垃圾策略及《船舶海洋塑膠垃圾行動計畫》,再次確認二○三○年前實現船舶塑膠廢棄物零排放入海的目標,希望從源頭減少塑膠垃圾對海洋環境造成的威脅。
針對近年受到廣泛關注的水下噪音問題,IMO也宣布延長《船舶水下輻射噪音減量指南》試行階段至二○二八年。該指南主要為降低船舶航行過程中產生的水下噪音,減少對鯨豚、魚類及其他海洋生物棲息與覓食行為的干擾。未來IMO也將委託專項研究,作為進一步制定相關管理措施的重要依據。
此外,船體附著生物問題也成為近年海洋保育的重要議題。IMO會員國已原則同意推動制定具法律拘束力的新國際文書,規範船舶附著生物管理與控制措施,以降低外來入侵水生物種透過船舶跨區域傳播的風險,維護全球海洋生物多樣性。。
在氣候變遷方面,IMO續推動國際航運減碳工作,目前會員國正針對船舶溫室氣體排放減量規範進行協商,希望透過更完善的監管制度,協助全球航運業逐步實現淨零排放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