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旬妇女医美麻醉出人命
四十多岁妇女前往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医美诊所,就在诊所接受电波拉皮,没想到麻醉後血氧浓度不稳,经送医抢救宣告不治,北市卫生局八日表示,已於上午派员前往诊所执行稽查工作,现场一楼大门深锁,稽查人员无法进入,预计九日再派员至诊所现场稽查。
经联系诊所电话均无人接听,再予电话联系该院吴姓医师,其表示本案检调已介入调查,相关资料已提供检调单位,有关案内相关事项及有需说明的地方,将由诊所端出面回应。
北市卫生局指出,预於九日再派员至诊所现场稽查,并连系诊所负责医师说明相关事项。按照医疗事故预防及争议处理法规定,医疗争议当事人得检具申请书,向当地所设置之医疗争议调解会申请(当事人包含与医疗争议有关医事人员、医事机构、病人或其他依法得提起诉讼之人)。调解申请受理後,将先进行形式审查,资料齐备後,於四十五天内召开调解会议。若是医师因为业务过失经法院判刑确定後,卫生局接获法院判决通知书将依据医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移付医师惩戒。
经联系诊所电话均无人接听,再予电话联系该院吴姓医师,其表示本案检调已介入调查,相关资料已提供检调单位,有关案内相关事项及有需说明的地方,将由诊所端出面回应。
北市卫生局指出,预於九日再派员至诊所现场稽查,并连系诊所负责医师说明相关事项。按照医疗事故预防及争议处理法规定,医疗争议当事人得检具申请书,向当地所设置之医疗争议调解会申请(当事人包含与医疗争议有关医事人员、医事机构、病人或其他依法得提起诉讼之人)。调解申请受理後,将先进行形式审查,资料齐备後,於四十五天内召开调解会议。若是医师因为业务过失经法院判刑确定後,卫生局接获法院判决通知书将依据医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移付医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