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停讓行人致重傷或死亡罰3.6萬元 6/30施行
交通部與內政部修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在母法授權法定罰鍰額度範圍內,酌予調高致人傷亡起罰金額,致人輕傷罰鍰金額,由七千二百元,提高至一萬八千元;致人重傷或死亡,將一律以最高額度罰鍰三萬六千元,將自六月卅日起正式施行。
交通部表示,人本交通理念已成為全民共識,將持續推動改善行人安全措施,包括擴大停止線與行人穿越線間距離、在人流密集路口設置行人庇護島、專用行人號誌與綠燈早開,讓行人優先通行等措施,提供用路人更安全通行環境。
交通部表示,人本交通理念已成為全民共識,將持續推動改善行人安全措施,包括擴大停止線與行人穿越線間距離、在人流密集路口設置行人庇護島、專用行人號誌與綠燈早開,讓行人優先通行等措施,提供用路人更安全通行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