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菸8品項 有條件通過
【中央社台北十二日電】 2025/09/13

菸防法新法上路逾二年,今年首波二業者十四品項加熱菸有條件過審。國健署今天表示,其中一業者的八菸柱品項、三載具,已完成最後上市前文件核定,最快十月十一日可上市。

菸害防制法於民國一一二年三月廿二日修正施行,包括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的新型態菸草產品(如加熱菸),增訂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機制,審查通過始得製造、輸入、販售。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在今年七月宣布,經審慎評估,首波二家加熱菸業者共十四品項申請案有條件通過。

國健署今天再透過新聞稿表示,經邀集毒理學、臨床藥理、成癮、公共衛生等領域專家組成審查會,逐案審查申請案件,針對8品項菸草柱及其三款組合元件(又稱載具),今完成最後上市前文件核定,將於十月十一日生效。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羅素英今天對媒體說明,這八品項菸草柱及其三款組合元件,屬同家業者產品,經上市前文件核定後,自生效日起可合法販售;但實際開賣時程,仍視業者準備狀況而定。另家通過審查業者的六品項菸草柱、二組合元件,仍在進行上市前文件審核及相關法制程序。

對於政府宣布加熱菸最快十月十一日可合法上市販售,董氏基金會傍晚透過文字訊息質疑,政府至今尚未依法公告「除菸草原味外,禁止所有加味菸品」,現在加味加熱菸先上市,對年輕人影響即已造成,這是不可恢復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