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超速40公里开双罚单
【记者李叔霖/台北报导】 2024/07/19

很多人都不知道,超过「最高速限」四十公里,就要吃下两张罚单,一张处罚驾驶人,另一张则处罚车主。台北市交通事件裁决所十八日召开记者会表示,自一一二年六月三十日起,行车速度只要超过规定「最高时速」四十公里以上,就算是「严重超速」,将依「危险驾驶」举发。新法规定,超速四十公里开两张罚单,一张罚驾驶一张罚车主,今年上半年罚单暴增近五倍。

自新法施行後,今年一至六月严重超速案件举发近四千件(处罚驾驶人),相较去年同期增加三千三百件,增加幅度达到近百分之五百;今年一至六月超速扣牌案件二千多件(处罚车主),相较去年同期增加一千四百多件,增加幅度达到百分之二百四十二,均较施行前大幅增加,显示许多人不知新的处罚规定。

根据统计资料,新法施行後一年期间,严重超速四十公里以上「汽机车」举发件数,总共六千六百多件,其中,汽车违规超数总计五千四百多件,占总数八成二左右;机车违规超速近一千二百件,占总数一成八左右。

北市裁决所提醒民众,倘若超过「最高速限」四十公里,举发机关通常会掣发两张同时间及同地点的严重超速罚单,一张针对驾驶人处以罚锾,另一张针对车主处以扣牌六个月处分。依照行政罚法规定,两者皆需处罚,并无一罪二罚情形。另依据道交条例规定,迳行举发行车速度超过规定最高速限,其违规地点相距六公里以上、时间相隔六分钟以上或行经一个路口以上,像这种情况可以连续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