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全面推廣獎勵造林2.0 即起向區公所申請

▲農業部新修訂造林政策後獎勵更多元,南市農業局鼓勵林農加入「獎勵造林二點零」計畫,打造永續綠化新時代。(記者李嘉祥攝)
配合農業部推動最新修訂造林政策,臺南市農業局全面推廣「獎勵造林二點零」計畫,針對造林目的、樹種選擇、獎勵期限及合理獎勵金等面向通盤調整,兼顧木材供給、生態保育與土地永續。
農業局長李芳林表示,農業部「獎勵輔導造林辦法」實施迄今逾十八年,面對土地利用與經濟結構轉變,獎勵年限過長等問題,此次造林政策修正重點為獎勵年限由廿年縮短成六年,獎勵金給付更彈性,完成造林初期後可依設定造林目標積極活化私有地多元經營,兼顧經濟生產與生態保育價值。
農業局森林及自然保育科朱健明指出,修正後的造林政策獎勵更多元,符合規定發給造林獎勵金六年五十萬元,第六年依造林類型合規者再加發每公頃成林獎勵金五萬元或結構用材獎勵金五萬元,最高每公頃六年可領取六十萬元,除減輕林農負擔,並能引導林農積極經營管理造林地,有意參加造林計畫的林農即日起向土地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農業局長李芳林表示,農業部「獎勵輔導造林辦法」實施迄今逾十八年,面對土地利用與經濟結構轉變,獎勵年限過長等問題,此次造林政策修正重點為獎勵年限由廿年縮短成六年,獎勵金給付更彈性,完成造林初期後可依設定造林目標積極活化私有地多元經營,兼顧經濟生產與生態保育價值。
農業局森林及自然保育科朱健明指出,修正後的造林政策獎勵更多元,符合規定發給造林獎勵金六年五十萬元,第六年依造林類型合規者再加發每公頃成林獎勵金五萬元或結構用材獎勵金五萬元,最高每公頃六年可領取六十萬元,除減輕林農負擔,並能引導林農積極經營管理造林地,有意參加造林計畫的林農即日起向土地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